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14日发布通知,明确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肺炎疫情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原则上最长可将本息偿还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为深入落实经济稳定一揽子计划和延续政策,帮助稳定经济市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商延期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贷款还本付息。
通知明确,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风险判断,不单纯因疫情因素降低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信用记录,完善贷款偿还和展期的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贷款展期方式、网贷展期产品和网贷展期办理渠道,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展期的便利性。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缺少部分材料的贷款展期申请,可以“宽容处理”,事后补齐。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要实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2022年国有控股和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业绩时,要充分考虑延期偿债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展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信贷支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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