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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托的业务模式,互联网信托典型产品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介绍

作者深入挖掘甲方市场,系统阐述互联网小贷公司融资体系。同时,为了让读者正视这个并不那么“可怕”的小贷行业,“阳光”信贷依然存在。

金融

市场上知名的阿里、百度、腾讯、汉华小贷都打着重庆的烙印。从2010年开始的“八大投资”;“地方金融”已经成为西部直辖市重庆的金融名片。吸引全世界来学习。其中,新兴的“互联网小贷公司”是重庆地方金融的代表。互联网思维和运营模式涌入小贷行业,规范和重塑了其原有的商业模式。

要理解互联网小贷的商业模式,首先要理解“互联网小贷的钱从哪里来”这个问题。根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渝监发〔2012〕11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可分为股东贷款、银行融资、同业拆借、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四种类型。前三项很好理解,资产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区域交易所、银行中心、交易商协会、深交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详见《互联网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前世今生》(姜科,重庆资产市场201803)。

信任

在主流的金融牌照中,有没有可以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进行财产配置的金融机构?是的,答案是信任。信托公司投资范围广,可以开展股权融资、资产管理等多种金融业务。因此,信托牌照因其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成为主流金融牌照中资产整合较为全面的类别。

目前市场上的信托公司都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互联网小贷公司的个人住房抵押和消费标的是他们的偏好。在实践中,有两类信托产品适用于互联网小贷公司。一是财产信托,对于打包出售形成的资产,多为变卖。2.结构化资金信托:首先设立信托产品,然后加载特定类型的债权,再完成贷款操作。结构化信托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模式。显然,根据不同特点,线上模式取代了线下人工的征信查询、合同发放、合同签订、贷款审核等操作环节,同时增加了信托公司与小贷公司的it联调,将操作环节简化为线上输出,在减少操作事务的同时节省了贷款时间和人力成本。所以信托公司和互联网小贷公司的IT能力决定了信托产品的竞争力。

以下是信托理财的全过程,供参考:

结构设计的加入增加了产品的安全性。优先级和劣后级一般采用3: 1的模式,劣后级归小贷公司所有或由第三方持有,为整个产品增加了安全缓冲。集合资产中,首选抵押类资产,单个债权金额小且分散,一般会降低产品风险。

意义

信托产品作为互联网小贷的债权融资,与主流牌照方的传统方式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以下是互联网小贷公司各种融资方式的元素图:

我们不难发现,信托理财对于互联网小贷的意义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表外融资降低了杠杆

根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指引(试行)》(渝金发〔2011〕12号),在重庆注册的互联网小贷公司融资杠杆为230%,与传统小贷一致。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国小贷协会也在征集互联网贷款、小额贷款的融资杠杆等立法建议的函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小贷的杠杆会在监管层面与传统小贷有明显区分。

鉴于目前的合规要求,结构性信托产品与银行贷款、券商ABS、保险资产支持计划等表内产品相比,具有表外融资的性质,增加了贷款总量,拓展了融资渠道,成为市场上互联网小贷公司的首选融资品种。

第二,灵活的入池和支付方式

在产品设计上,信托产品的周期与小额贷款债权的期限一致,更加灵活。产品期限可设计为6、9、12、15个月,多采用T+3个月和产品内循环模式。资产包内债权到期后三个月为缓冲期,进行不良债权的转让、清算和支付。降低整个产品的赎回风险。

可以同意产品的内部流通。由于集合债权提前还款,产品内部循环,不超过赎回日的等额或超额债权重装,减少资金沉淀。是否选择“手工摊销”和“摊销时间”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偏好和小贷公司的协商。

第三,违约金条款降低逾期率

互联网小贷公司选择融资产品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罚息条款。从小贷公司对借款人的惩戒作用来看,由于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银行贷款的罚息明确是在贷款合同利率上不超过100%,相比信托产品在法律允许的一年内不超过24%的罚息,略显不足。换句话说,小贷公司的借款人逾期,如果资金渠道是银行、证券、保险产品,违约成本更低。如果是信托产品,年息24%的罚息会大大增加还款的主观性,否则抵押资产很快会走司法程序,被处分。处置资产溢价在年利率24%以内的,归小贷公司所有。综上所述,信托产品的逾期率会降低。

第四,保证资产来源的回报

在结构化信托中,由于增加了3:1的劣后安全垫和不良债权转让条款,可以去担保。这里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公司”、“集团公司”、“其他具有担保资格的第三方”。去担保化后,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已经从担保实力回归到资产来源。而抵押性强的抵押支持资产优于消费债权,成为信托公司首选的底层资产,且抵押支持资产的优先级更符合银行的购买偏好,这样“卖得好”才能带动产品的集合和发行。相应的,在去除抵押物的同时,信托产品的成本也会增加。所以,是否加入担保要看小贷公司自身情况。

信托融资作为支持互联网小额贷款的债权融资,与主流牌照方的传统融资方式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信托结构性产品的弊端也很明显,成本高、监管问题、发行风险等。但不可否认的是,信托理财凭借本文提到的独特优势,成为互联网小贷公司融资的唯一选择。

自2019年5月17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巩固治乱成果推进合规建设的通知》以来,房地产企业信托融资成为监管部门的重要目标。房地产信托被戴上了“紧箍”。接下来,各大信托公司将大力推进普惠业务,小贷公司将获得个人住房;消费类资产等小额分散的债权会不会成为信托的标的,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认为“好的创新”不等于“无序的创新”;“强监管”不等于“一刀切”,需要区分“房地产信托”和“小贷结构化信托”的区别。鼓励市场上坚持以“小而散”为基础资产的小额贷款公司继续开展信托融资。只有有效认清房地产信托和小贷结构化信托的底层“资产差异”,细分管理,才能博采众长,让牌照回归本源。

在传统小贷模式日渐式微的时候,互联网小贷应该扛起“阳光信贷”的大旗,服务小企业,与百姓融为一体。但是逐利的趋势越来越大,不能把大数据作为谋暴力的工具,不能把金融科技作为企业的幌子。当社交媒体上充斥着提前消费、过度消费等广告和短视频。不知道诱导消费是犯罪,只是犯罪成本太低,处罚力度太小。“科技好”从来不是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词空。我始终相信,利润是暂时的,人的性格是永恒的。决定成败的是人,是团队,而不是个人。阿里小贷的成功,似乎让我们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幕后有一个完美的故事,各种互联网小贷公司应该不会照搬它的模式。同质化竞争无异于邯郸学步。只有结合自身和集团的优势,做差异化的产品,借助金融科技严控风险,坚持“小而散”,才能长久。

【本文为原创文章,来自专栏作家姜科(SAC执业证书编号:S0490117050014),盗版必究!】

参考资料: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1):《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指引(试行)》(渝金发[2011]12号)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2):《关于融资监管等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渝金融〔2012〕11号)

姜科(2018):《互联网金融小贷资产证券化前世今生》重庆资本市场,201803。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2017):《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2019):《关于巩固治乱成果推进合规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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