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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危困企业脱困重生,武汉法院这样做……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楚天都市报记者孙婷婷通讯员汪甜甜颜金丽

今天,记者从武汉中院获悉,2020年,武汉市法院共受理企业强制清算和企业破产案件127件,审结63件,同比上升129%和31%。通过破产重整、和解清算,帮助6家“重病企业”脱困重生,57家“僵尸企业”被挤出市场。据悉,2019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破产庭。全市法院创新思路,统筹规划,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探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分流,加快构建破产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政院联动机制。

引进重组资金超过10亿元。

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首义文化广场地下空房间。由于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无法履行交房和协助商铺所有权登记的义务,千余名购房者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公司资产依次被多家法院查封。2017年7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房地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项目位于武昌区文化中心,人流量大,商业价值高,有挽救的可能。实施重整可以进一步提高债权人的债务偿还率。”武昌法院副院长任永凯介绍。鉴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投资方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18年4月28日,武昌区法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

重整期间,武昌法院积极与政府联手,引进优质投资人,同时创新工作思路。鉴于存在大量小企业主的债权人,优先偿还购买和租赁债权人的债权本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了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和实施。

目前,重组方案正在有序实施。投资方注入了超过10亿元的重组资金,计划完成在建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重新优化项目定位,打造以“泛娱乐”为主题的创新商业中心。

近年来,武汉法院积极建立与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2019年,武汉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破产工作政院联动领导小组,市级破产审判工作政院联动机制正式建立。基层法院同步开展了地方政院联动机制建设。目前,已有7个基层法院与区政府建立了相关机制,依托政府在融资、维稳、部门协调、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破产案件的办理。

武汉首例合并破产案中1000多家小店的债权人权益保护

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贷款、业主回租款等债务,陷入债务漩涡。2017年8月至9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物业公司及其下属6家企业的破产案件。

“庭审中发现,7家关联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人员、资产严重混乱,无法区分各自的债权、债务、资产。同时,我们还发现,一些债权人确实是基于对关联公司整体信用的信任而进行交易的。经过严格审查,我们决定合并重组7家公司。”东西湖法院民二庭庭长刘东祥介绍。2018年3月23日,东西湖法院裁定7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武汉中院清算破产庭庭长程济威表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案件涉及众多主体的利益,必须严格审查、审慎适用,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武汉Pro 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投资方出资3.74亿元对7家关联公司进行重组。同时,从保护中小债权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分段还清差额的偿债方案,并在全体债权人会议上顺利通过。2019年11月8日,东西湖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完成。

本案是武汉首例企业兼并破产案。东西湖法院正确适用实质性合并破产规则,实现了一系列企业的合并重组。该案的成功办理,使1000余名债权人依法有序清偿债权,4亿元商业资产得以盘活。将原有项目打造为吴家山新城商业标杆,真正实现了挽救困境企业、保障民生改善、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的多重目标。

运用市场化手段,引进投资帮助破产企业“凤凰涅槃”

武汉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甲级资质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民营企业。2015年前,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市场份额排名前三,在重型设备租赁和拆解行业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竞争力。

2015年,建筑公司积极筹备上市,大量举借外债,迅速扩大规模。但由于业务扩张过快,经营不善,公司亏损巨大,资金链断裂。债权人某大型国企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建筑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负责人王勇指出,尽管债务人陷入困境,但它在建筑行业拥有两项重要资质,仍具有很强的运营价值。申请人的大型国有企业是一家从事R&D和工程机械、环保产业、农业机械等高科技装备制造的全球性企业,资金和管理实力雄厚,是非常合适的战略投资者。2017年6月19日,武汉中院受理了一家债权人国有企业对建筑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民营龙头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强强联合,给所有债权人带来了信心,为重整草案的顺利通过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武汉中院破产庭法官王永如说。2019年3月19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建筑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依法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重整计划实施过程中,破产企业股权无法解冻,重整工作一时无法推进。武汉中院与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人一起集思广益,大胆采用增资扩股的股权变更方案,解决了被冻结股权解封难、分配难等问题,确保了重整草案的顺利实施。

目前建筑公司的改制方案已经实施,公司已经扭亏为盈。重组后,建筑公司如凤凰涅槃,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成为国有股东主导的股份公司,员工人数进一步增加,不仅解决了社会矛盾,也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经济。

“债务人的资格和重整人的实力的完美结合,为重整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最终实现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赢。这是一个用市场化手段成功对待企业的案例。”王勇法官进一步介绍。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发展。充分发挥重组救助和破产清算职能,落实帮扶企业政策,公平公正处理各方利益,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武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着力提高破产案件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破产成本,优化管理人行业自律等配套机制,不断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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