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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配货和现货,配货规则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这是一起关于网购的纠纷案件。

有网友买了一个空 tuner,却显示有售,也就是说没货了。下单后安装需要一段时间,于是买家起诉至法院,要求网络运营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

附:郑与合肥佳缘商贸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

(2023)沪0104民初第15348号

原告郑,男,1979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被告:合肥JD.COM佳缘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省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与双凤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任涛,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沈洋,男,合肥JD.COM佳缘商贸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郑诉合肥佳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6月6日在我院立案,于2023年7月26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郑、被告合富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沈洋到庭参加了诉讼。此案现已结案。

郑向本院提起诉讼:

判令合肥JD.COM公司退还货款2039.15元;

判令合肥JD.COM公司支付货款50%的违约金;

判令合肥JD.COM公司支付赔偿金699元;

判令合肥JD.COM公司支付印刷费300元、交通费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元。

事实和理由:

2022年6月22日,郑在合富公司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长虹空调谐器。

2022年6月23日,郑接到合富公司指定的安装服务商电话,约好6月28日安装新的空 tuner。

6月25日,郑接到拆除旧空 tone的电话,6月26日上午完成旧空 tone的拆除工作。

2022年6月27日晚,郑联系安装人员确认安装时间,安装人员询问是否已交付新的空 tone。

郑联系合肥公司,得知缺货。

此后,郑一直联系合肥公司和该店客服,得到的答复都是耐心等待。

夏季的高温影响了郑的生活和工作。郑不得不在2022年6月28日买了一个电风扇来缓解炎热,但效果有限。

郑认为,合富公司在未告知郑的情况下,仍在网购平台销售该商品,构成违约,故准予起诉请求。

合肥公司辩称,不同意郑的全部诉讼请求。

涉案商品显示为销售时可供配送,非现货销售。郑在购买时清楚地知道货物的状况。他是在知道货物状态、知道到货和安装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自己购买涉案货物的。合肥JD.COM公司没有违约。二、涉案货物安装于2022年7月6日,未对郑造成任何损失。合肥公司拒绝承认郑主张的全部损失。

本院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

2022年6月22日,郑通过某购物平台长虹空调谐器自营旗舰店下单购买1.5新一级能效变频冷暖空调谐器,并使用以旧换新服务。郑缴纳2039.15元。

订单跟踪显示您于6月22日23:21:59提交订单,请等待系统确认;6月30日17:52:38,订单已经进入派单系统,预约客服会在收货日期前联系您确认发货。

7月1日15:12:30,订单已经进入JD.COM上海市疾控中心仓库,准备发货。订单已于7月1日15:14:46打印完毕。

7月1日16:02:21完成采摘;7月1日17:36:08完成包装;7月1日17:36:08完成扫描;

7月1日17:36:44,订单已经到达上海市疾控中心批量分拣中心,等待发往浦东XX中心;

7月1日20点38分18秒,我上车扫了一下,就送到了浦东的XX中心。7月2日21:19:32,订单已经到达浦东XX中心。

7月3日17:27:02,订单预计7月4日到达;

7月3日17:27:02,与客服预约确认发货日期为7月4日。

收据明细显示,预计上门时间为6月26日周日,更换方式为:先回收,再送新的。

6月26日,11:27:28,收条完成。

服务进度(JD.COM安装)显示:

6月22日23:22:19配送订单的服务商;

6月22日23:22:50,服务清单已安排JD.COM授权服务商上门服务;

6月23日07:43:08,服务订单已分配给185xxxxx * * * *工程师李;

6月23日08:49:27服务单预计2022年6月28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

6月27日18:03:25服务清单变更为2022年7月9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已指派李工程师;

6月30日10:13:25服务清单变更为2022年7月4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已指派李工程师。

7月3日17:42:57,服务清单变更为2022年7月8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

7月3日18:20:47,服务清单变更为2022年7月6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

7月6日12:16:36,服务清单变更为2022年7月6日,为您提供上门服务;

7月6日12时16分37秒,李工程师被指派;

7月6日13:00:57完成服务订单。

总回忆显示,2022年6月23日,空 dispatch的安装人员询问郑新的空 dispatch什么时候到;

郑说他不知道到达的时间。JD.COM没有显示到达时间。郑已经约好周日(6月26日)开老店。

安装人员说,旧的拆了,新的空 tone才会发货。可能周一(6月27日)发货,周二(6月28日)安装。周一晚上,郑将与联系,看新机是否已经交付。如果还没到,会再改订单。郑对表示了赞同。

总回忆显示,2022年6月27日,空 dispatch的安装人员询问郑新的空 dispatch是否到货。

郑说他还没有到;

安装人员说要改单,先预约下周,等货到了再预约安装时间。

总召回显示,2022年6月28日,郑联系客服,称旧机已拆除。新机什么时候能送来?

客服说货还在配送中,没有到货时间。

2022年6月28日,郑支付699元购买一台美的冷风机。

合肥JD.COM公司提交了涉案货物的快照,显示涉案货物可供配送。

郑项峻拒绝承认这一点。

在试用过程中,我院点击JD.COM平台进入长虹空JD.COM自营旗舰店,发现商品处于有货状态(其他地区调货),联系客服查询商品以旧换新流程。

客服回复需要先预约拆旧机,拆旧机完成后再配送新机进行安装。您不能选择先分发新机器,然后拆除旧机器。

上述事实除当事人陈述外,有涉案商品发票、客服聊天记录截图、订单跟踪截图、服务进度截图(安装在京东。COM)、回收订单明细截图、散热风扇订单及发票截图、total recall的书面安排及交易快照,均经我院确认。

我们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本案中,郑通过网络平台从合富公司购买涉案商品,并使用以旧换新服务,双方在涉案空上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从交易快照来看,涉案商品处于可配送状态,并非库存。结合空的安装方郑与total recall,合富公司在郑购物时,对新空的交付时间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郑询问客服时,客服也表示涉案商品处于可配送状态,因此郑在购买时明确知道涉案商品处于可配送状态,且发货时间不确定。

货物的可得性属于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肥JD.COM公司于7月6日完成了空的调试和安装,并妥善履行了合同义务。

郑主张合肥公司无货且未告知存在违约行为,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郑要求合飞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510、41、60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郑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郑负担。

这是最终判决。

陈毅法官

2023年9月7日

书记员顾

附:相关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他们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履行地不明确的,以货币支付的,在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终审为一审。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50%,但不足2倍的,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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