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7 21:34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黄通讯员报道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来,宁波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主动作为,统筹兼顾,迅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紧密结合‘千警走基层、万警巡岗’专项行动,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带头组织广大民警、辅警深入社区、村组、单位、企业,重点针对涉黑涉恶犯罪10个方面,逐一拉网。”“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以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主动出击,除恶务尽,既打'浮鱼',又挖'保护伞',坚决做到公平正义,发挥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作用。”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忠华告诉记者。
通过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异地侦查等机制,创新完善“挂牌监管、强力打击、瞄准多发、围绕当前案件快速出击、紧盯线索扩大打击”等技战术方法,精心组织开展“2018·钱潮一号”等统一收网行动,迅速抓获一批涉案犯罪人员 破获一批涉罪案件,依法审判一批涉罪人员,打击处理数量明显增加。 特别是针对“二手车交易”、“高息贷款”、“套路贷”等黑恶犯罪新动向,组织精干力量攻坚克难。截至目前,已打掉“套路贷”团伙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96名,冻结涉案资金1100余万元;摧毁涉嫌二手车交易诈骗的公司14家,抓获涉案人员132人。
“接下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主力军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继续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和打好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做出贡献。”叶忠华说。
各种“套路贷”
受害人阿康是宁波市江北区某单位员工。2017年11月,因资金紧张,她向梅某等人借了12万元,借期10天。贷款协议上还写着她会收取“合理”的费用,但她没有明确写下是什么费用,多少钱。然后梅等人提出用阿康的房产做抵押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并承诺银行10天内一定办完抵押贷款。阿康想10天就能拿到抵押贷款,这样我就能如期把12万还给梅,于是我没多想就签了借款协议,开始着手办一套。
后梅某等人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按揭,导致阿康10天后无钱还款,梅某拿出借款协议要求阿康返还本金12万元,产生所谓利息、违约金、滞纳金、手续费共计16.9万元,共计28.9万元。
接下来,梅某与等人合谋,以梅某为担保,将阿康的房子抵押给,抵押金额为100万元,但梅某声称要为收取30万元的定金,只要阿康按期还清100万元,就可以解除抵押,返还30万元定金。在套路的陷阱中,阿康又向前迈了一步,他与签订了130万元的抵押合同。到期后,阿康偿还100万元,并要求解除抵押。但潘潇随即否认从未收过30万元“定金”,并表示会按照130万元的抵押合同还款。此时梅早已不知去向,阿康两次被骗的46.9万元早已被梅等人瓜分。目前,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经侦查已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向别人借钱落入套路,被别人欠钱的小吴是如何落入套路的?当被害人小吴向朋友索要2万元欠款时,以没钱为由,要求小吴做担保,向王的投资公司借钱还债,并开始给小吴设套;借款一周后,王某以找不到孙某为由,要求被害人小吴写借条2万元,并约定每周利息20%,依次累加,将孙某的债务转给小吴。仅仅几个月后,欠款累计到8万元。面对无力还债的小吴,王先是让小吴写了一张8万元的借条。通过做银行流水,看起来小吴借了8万元结账,却以利息和手续费为由取走了6.8万元。小吴实际只拿到了12000元。然后,王通过恐吓、恐吓等手段,胁迫小吴写下借款人空所缺的多张借条,还要求小吴向多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或通过向他人借款还款。虽然每次借款金额与借条金额一致,但他以利息、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套取大量现金,实际金额远低于借款金额。期间,王某等人还到小吴的单位和家中讨债,对小吴进行殴打、迫害,并以借款纠纷的形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报案时,小吴已经写了12张借条,涉及金额54万元。目前,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通过缜密侦查取证,已抓获以王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虚假低价优质二手车信息为诱饵实施诈骗
受害人小杨在网上看到鄞州某公司发布的奔驰S350低价转让的虚假信息,于是按照地址来到店里看车,被业务员王接待。王说车已经泡过水了,推荐其买一辆保时捷911轿车。在王的花言巧语下,诱骗小杨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后来小杨才知道,实际购车成本还包括手续费、评估费、代理费等费用。价格太高放弃买车时,二手车公司拿出合同,以小杨违约为由,侵吞了4万元定金。
近日,宁波海曙公安分局破获了一家专门从事二手车诈骗的车行,手法大同小异。这家二手车经常在网上发布一些关于二手车的虚假信息,车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以此诱骗外地购车者到宁波买车。买车人来到宁波后,业务员称网上的车已经卖出去了,并向受害人推荐购买其他价格更高的车,称可以免费办理房贷。买家有意购买时,业务员表示需要先支付车价10%的定金,并在合同中写明,如果放弃买车,定金不予退还。购车人交钱后,二手车公司提出购车人户籍在外地,需要收取7000元左右的高额手续费用于抵押,以及车辆评估费、GPS安装费、高额中介费等其他费用,导致购车人损失了定金,或者自认倒霉交了上述高额费用。该二手车公司在一年的经营中,累计诈骗受害人40余人,非法所得50余万元。目前,海曙公安分局已抓获包括车商在内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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