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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焦作金融扶持“放大招”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岩

在经济面临严峻下行压力形势下,如何通过金融血脉进行输血扶持?在11月30日举行的《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焦作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焦作市交出了最新答卷,“一揽子”配套政策引人瞩目。

此次发布会上,主发布人、焦作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立宏分别就上述两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主发布人,焦作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立宏

焦作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主任李旭华主持发布会

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方案全覆盖

《实施意见》主要从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健全保障机制四个维度,明确了13条重点任务。

(一)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主要体现在第1条至第4条。提出严格执行信贷投放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围绕增加首贷户、提高续贷业务比重、扩大信用贷款投放,改善信贷供给结构。建立优质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主办行制度,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破解信贷投放不足问题。

(二)强化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支持。主要体现在第5条至第8条。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和省市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一企一策”,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信贷、保险、基金、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实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方案全覆盖。

(三)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第9条至第10条。通过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金融服务体系,市级完善智慧金服平台功能,县级推广数字金融服务超市、“红色金融e店”模式,乡镇推广金融助企服务站模式,在村级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站功能,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四)健全金融服务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第11条至第13条。通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融资担保增信能力;通过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强化信贷风险补偿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加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引导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从担保服务、风险保障和资本市场补充等方面,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支持科技创新,为每个企业确定主办行,精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实施意见》从提升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优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增信能力四个方面,本着整合现有资源,不另行增加财政负担原则,创新金融服务,提升金融质效,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等薄弱环节倾斜。

(一)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能力。主要体现在第1条至第2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计划,综合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和“省科技贷”“省专精特新贷”“焦科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规划贷款、研发贷款支持我市科技创新。

(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第3条至第7条。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并为每个企业确定主办行,精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挥科技支行作用,扩大信贷投放。优化科技人才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支持。发挥科技融资风险池基金作用和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完善焦作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缓释信贷风险,降低科技型企业经营风险。

(三)优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主要体现在第8条至第9条。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运用“四板直通新三板”相关政策,加速在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谋划设立河南人才发展基金焦作子基金,助力我市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

(四)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增信能力。主要体现在第10条至第11条。开发和完善“专精特新担”等担保专项服务产品,为首次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担保服务。深化银担合作,全面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提高担保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效率。丰富地方金融服务业态,引导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任立宏表示,两文件印发以来,焦作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积极落实文件重点任务,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切实加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力度,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创新金融产品、做优融资服务,为焦作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相关企业若有融资问题,可到焦作市、县、乡、村四级金融服务体系中的机构咨询,或咨询焦作市金融工作局或辖内金融工作局,也可拨打0391-8838888热线电话,接受24h便利融资服务。

精准服务,白名单企业通过平台获得贷款260.41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党委委员耿万献说,今年以来,截至10月末,除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35.22亿元外,焦作普惠金融受益面更加广泛。截至10月末,中小微型企业授信户数9290户,较年初增长971户,同比增长10.05%;普惠口径小微授信户数51273户,同比增长8.24%。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户数8567户,较年初增长947户,同比增长10.41%;普惠口径小微授信户数45668户,同比增长9.15%。

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党委委员耿万献

同时,信用贷款比重稳步提升。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融资问题明显改善,截至10月末,小微企业信用贷款95.32亿元,同比增长12.09%,占普惠小微贷款的19.59%,同比增长4.02个百分点。

此外,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加强信贷结构优化,引导加大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三季度末,全市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71.30亿元,同比增长27.1%,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23.3个百分点。截至10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308.20亿元,同比增长13.2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62.96亿元,同比增长16.81%。

在帮扶科技型企业方面,焦作市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在省“科技贷”“专精特新贷”基础上,焦作市结合实际推出“焦科贷”,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需求。人行焦作市分行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的运用。截至9月末,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170.20亿元,较年初增长39.79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30.28亿元,较年初增长5.54亿元。

同时,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精准化。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建立白名单,“一企一档”“一户一策”动态跟踪,开展精准服务。目前平台已注册“专精特新”企业151家。通过平台获得贷款260.41亿元。

此外,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创新科技金融工作思路,创建了“信息+信用+信贷+风控”智慧金融服务和科技贷款新模式,发挥焦作首家科技支行作用,专项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特点,实行单独的信贷准入机制,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部分重点银行重点帮扶举措

●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

普惠金融贷款余额40.59亿元,二季度退还小微企业贷款利息559.3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魏元

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魏元在答记者问时说,截止10月底,该行普惠金融贷款(监管口径)余额40.59亿元,较年初新增15.69亿元,增速63.01%,高于全行同期贷款增速48.37个百分点;普惠贷款余额、新增均居焦作同业第1位。

同时,该行坚决落实减费让利政策,目前该行小微企业综合贷款利率3.90%,处于同业较低水平;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今年二季度,该行再次退还小微企业贷款利息559.3万元,惠及5786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另外为减免小微企业抵押快贷评估等费用,该行与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合作,为900余户小微企业开展房产评估,费用全部由建行承担,共减免小微企业评估费70余万。

该行针对小微、双创、涉农等不同层次的客户群体,利用大数据评估客户信用,建立以“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为特色的“五化”普惠金融新模式,实现客户“一分钟获贷、一站式服务、一价式收费”的信贷服务新体验,建立了“总有一款适合你”的普惠产品体系。让普惠金融精准滴灌、穿透落地。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发挥跨境金融专业优势,已累计办理进出口结算近10亿美元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磊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磊回答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提问时说,该行积极落实焦作市对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截至今年10月末,已实现普惠金融贷款新增6.46亿元、科技企业贷款新增19亿元、制造业贷款新增17亿元、民营企业贷款新增13亿元。

作为外汇外贸专业银行,该行依托总、省行专业优势及全球网络,围绕“咨询撮合、融资结算、外汇资金”三个方面,为涉外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全流程、全链条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焦作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搭建跨境平台,一点接入,全球响应。在投资咨询方面,中国银行在6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600余家分支机构,通过完善的全球服务网络帮助企业在海外投资、并购过程中了解当地政策、法规、市场、社会环境等相关信息,有助于企业打破信息壁垒,为最终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在贸易撮合方面,中国银行搭建跨境撮合平台,帮助国内涉外企业拓展海外贸易。焦作分行已成功举办两次“焦作市中小企业跨境投资与贸易洽谈会”,邀请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200余家海外客商来焦,与焦作400余家中小企业进行贸易洽谈。

二是实现海内外一体化服务,融资结算,全球畅通。在跨境融资方面,中国银行建立全球统一授信体系,可向总部位于焦作的涉外企业海外子公司提供授信,由焦作分行发起,海外分行融资,为企业海外子公司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在跨境结算方面,中国银行深入贯彻外汇便利化政策,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跨境外币及人民币结算服务。该行推出“跨境汇入汇款直入账”产品,实现海外贸易回款“秒入账”,极大提升了结算效率。截止10月末,已累计办理进出口结算近10亿美元。

三是发挥外汇资金专业优势,规避汇率风险,实现保值增值。我行积极贯彻推广“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通过远期、期权及各项组合产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我行业务币种已从美元、欧元等主流货币拓展至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货币,为企业广泛拓展海外市场免除后顾之忧。截至10月末,该行累计办理各类结售汇业务约7亿美元,同比增幅62%。

●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分行:

中小微客户贷款余额67.3亿元,惠及客户群体2.5万户

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静

据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静发布,截至目前,该行中小微客户贷款余额67.3亿元,较年初净增19.3亿元,惠及客户群体2.5万户。科技创新企业贷款余额近20亿元,支持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授信50户,累计投放8.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73户,累计投放8亿元。

该行先后探索与中原再担、省农开担保、省粮担、省农信担、焦作中小担保等担保公司的合作,也是唯一与焦作市政府担保公司合作的国有大行,有效解决了粮食收储企业、轻资产优质小微企业、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现代化种养殖企业等的担保难题,累计发放各类担保贷款20亿元。

同时,该行创新推出了适合焦作市情的科技创新贷、粮食收储贷、政府增信贷、企业担保贷、链捷贷等“五大普惠模式”,开发了“怀药、种子、头饰加工、民宿”等地方特色贷款产品,创新“一县一业”、“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等产品模式,有效解决不同客户群体的融资需求。

针对科技型企业,该行与省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担保公司深入合作,推出科技贷、科技易贷等多种产品,并一户一策制定“贷款+”产品组合包,是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最多的银行,流程短、审批快、利率低、最高额度可做3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

符合划型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最高额度1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江涛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江涛说,该行积极响应市政府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号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构建“线上+线下”的一体化产品和服务体系,统筹运用“专精特新贷”、“税务贷”、“豫担快贷”、数字供应链等金融产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创企业发展。截至10月末,战略新兴行业的贷款余额49.8亿元,较年初净增13.1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余额29亿元,较年初增加2.8亿元,同比增速38%。

同时,该行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助力企业发展。新投产的“专精特新贷”,是河南省内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划型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和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化融资产品,额度更高,最高额度1000万元,担保方式更丰富,信用、担保、抵押均可办理,使用更灵活,实现线上提款、随借随还,进一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此外,该行不断强化金融支持举措,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服务质效。与“行长进万企”“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等活动相结合,我们加大企业走访频次,主动为科技创新企业送产品、送服务。截至10月末,走访企业667家,开展银企对接会27场、举办线上对接会13场、参与惠企政策宣讲30次,发放宣传资料650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融资、融智、融商服务。

发布会现场

链接(一)

《焦作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发挥金融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我市各类金融要素高质量服务科技型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焦作市发展实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降低创新成本,优化创新服务,破解创新融资难题,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筑创新发展新高地,推动形成创新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建成与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水平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到600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贷款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计划,综合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保障;运用“省科技贷”“省专精特新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焦科贷”等金融产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定期梳理并报送全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提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对接成效。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服务全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争取规划贷款、研发贷款支持全市科技创新领域规划、研发等工作。积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与财政引导性资金形成合力,加大对全市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

(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企业、项目的技术、产品信息及产业政策信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组织筛选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名录库,并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推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梳理摸排企业融资需求,依法高效推进融资对接并根据基本账户开立情况,为每个科技型企业确定主办行。主办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规律、成长周期和治理结构,精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科技支行,集中专业人才、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发专属产品、制定专项政策,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审批流程、信用评价模型和风险防控体系,持续丰富科技信贷产品,提高科技信贷的获得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科技金融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台账,定期督促检查,扩大信贷投放。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优化科技人才金融服务。强化对科技人才信用评价,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人才开展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类贷款业务,探索推出专门针对科技人才的金融产品,为科技人才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专职服务团队,为科技人才办理各类金融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人才专属保险产品,为科技人才提供风险保障。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

(六)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发挥科技融资风险池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完善焦作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多部门统筹协调,多部门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银政、银担、银保等业务合作,引入多渠道、各类型资金参与收益分担和补偿,有效缓释信贷风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市智慧金服公司。

(七)发挥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开发专精特新企业综合保险,推广知识产权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产品,开辟科技型企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承保手续,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科技型企业经营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科技型企业、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市产业技术科学院、智慧金服公司,各保险机构。

(八)畅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帮扶指导,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融资。将专精特新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对优质科技型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运用“四板直通新三板”相关政策,加速在新三板挂牌。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兑现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

(九)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基金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积极对接省级科创类基金,争取对优质创新企业给予支持。与河南人才发展集团主动对接,谋划设立河南人才发展基金焦作子基金,支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探索设立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完善免责机制,提高容错比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开发和完善“专精特新担”等担保专项服务产品,为首次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担保服务。深化银担合作,全面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提高担保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效率。支持担保公司创新反担保方式,落实尽职免责政策,力争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市智慧金服公司、焦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

(十一)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特色化服务优势。丰富金融服务业态,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融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信用风险管理等特色化融资服务。发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融物业务作用,满足科技型企业对设备融资租赁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等部门共同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统筹调度管理,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配套支持。各责任单位依据实施意见出台完善相应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具体措施,支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加快形成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全覆盖体系。

(三)强化政策协同。各县(市、区)政府加快制定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探索设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对接,持续优化地方科技金融环境。

链接(二)

《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加强政金企合作,推动构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要素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更好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工作总基调,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坚定“两个依靠”,将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贷款投放稳步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融资成本逐步降低,信贷、基金、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工具作用有效发挥,力争2025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11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额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强化内部考核,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建立金融服务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收集解决制度,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知识辅导,帮助企业完善融资要件,尽快达到银行授信门槛。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管理长效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实时监测,统筹考虑小微市场主体资质、经营状况、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情况,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促进提升服务定价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服务项目与价格公示,做好优惠措施告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第三方机构收费标准作为与其合作的重要条件,促进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结构。重点围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无贷户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首贷户,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开发中小微企业续贷产品,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加大续贷产品推广力度,提高续贷业务比重。推动驻焦金融机构与市智慧金服公司合作开发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扩大信用贷款投放。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智慧金服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主办行制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筛选本行业有融资需求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定期更新并同步推送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白名单”企业贷款台账,单列信贷计划。金融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基本账户开立情况,为“白名单”内的中小微企业确定主办行。主办行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小微企业的行业规律、成长周期和治理结构,创新丰富金融产品,为企业统筹提供融资管理、资金结算、资产盘活、风险管控、基金支持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税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依托重点企业产业链图谱或链企名单,形成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全市金融服务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一企一策”,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信贷、保险、基金、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市智慧金服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开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发挥中原银行焦作科技支行作用,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制定专属保障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综合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融资方式,强化资金支持。发挥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作用,强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保障。重点加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资金供给,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财险机构。

(七)强化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外汇信贷品种,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通过简化开户手续、“白名单”企业优惠报价、授信替代保证金等优惠政策,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对年度结售汇规模在6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按规定给予奖励。开展外汇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行动,为县域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跨境金融服务。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财险机构。

(八)创新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注册和金融服务同步到位制度,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完成后即时发送金融服务信息,为其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针对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完整度不高、抵质押担保少的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提供适合的金融产品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并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给予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九)构建完善四级金融服务体系。按市、县、乡、村分级建立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市级完善智慧金服平台功能,县级推广数字金融服务超市、“红色金融e店”模式,乡镇推广金融助企服务站模式,在村级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站功能,实现金融服务平台县域全覆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近距离金融服务。依托四级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中小微企业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包县(市、区),常态化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围绕项目谋划、招商、签约、开工、投产等各个环节,强化跟踪辅导支持,提供全流程综合性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智慧金服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完善智慧金服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挖掘应用平台大数据,切实降低尽调成本,提升风控水平。创新开辟重点领域市场主体板块,开展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信息采集、信用评定和结果应用,提高注册率,扩大贷款主体基数。发挥政府数据管理职能,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安全、稳定、高质、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智慧金服平台运用全市政务数据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和企业评价体系,支持创新开展金融综合服务,支持接入机构与平台基于双方数据联合建模,依托智慧金服平台依法依规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信易贷”增信服务产品,实现平台全流程放款。成立金融政策宣讲团,设立“8838888”融资服务热线,全天候提供融资问题咨询服务;建立常态化企业满意度调查反馈机制,及时改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市智慧金服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提升融资担保增信能力。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大做优市级融资担保龙头企业,支持县域担保机构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整体提升担保能力。落实尽职免责和业务奖补政策。拓宽直接担保服务范围,加大对科技、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支持,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有政府性融资担保的重点企业加大贷款利率优惠。推广银行“见贷即保”批量担保模式,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提高担保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智慧金服平台征信与风控功能,优化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建立风险补偿熔断机制与应用考核机制。拓展风险缓释手段,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等方式对政采贷、政信贷等纯信用贷款给予相应风险补偿。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急转贷等资金向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接续融资,提高资金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三)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用好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采取分类筛选、专家会商、专业机构评定等方式,及时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调整入库企业名单,加大分层精准培育力度,实施分阶段台账化管理。利用企业上市服务站平台,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专家和证券机构作用,对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运用企业上市中介服务机构报备评价机制,建立中介服务业绩档案,引导企业选择准确适宜的板块上市。鼓励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智慧金服公司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收集梳理相关问题,推动问题解决。

(二)推动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畅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每月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智慧金服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指定专人定期与各县(市、区)政府、企业对接,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

(三)用好政策激励。探索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奖补、风险补偿、股改挂牌上市奖励等支持政策与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衔接匹配,协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持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营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良好氛围。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谢景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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