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
推动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彭 江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但也应看到,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农村金融如何改革?如何逐步提高农村金融供给质量,推动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落地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对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高质量农村金融供给、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3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2022年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在浙江落地。“我行将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发展定位,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宗旨和天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社区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说。
随着全国农村信用社开展第二轮改革。2021年10月16日,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10月25日获银保监会批复,成为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2022年2月16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指导支持省农信联社做好筹建工作,推动改革顺利落地。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在浙江省农信联社基础上组建,由浙江省内全部法人农信机构(简称成员行)入股组成,注册资本50.25亿元,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成员行的行业管理银行和联合服务银行。
浙江改革模式最大程度保留了省县两级法人体制机制优势。在保持和强化县域法人定位和民营特色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稳健安全”的农信体系。在浙江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优化管理体制,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进一步深化法人农信机构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产权明晰、治理健全、资本充足、支农支小特色鲜明的现代中小银行体系。
深化省联社体制改革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点在于深化省联社体制改革。省联社是上一轮农信社改革的产物。200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以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等为总体目标,加快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将信用社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由基层农信社自下而上入股组成,同时担负着省级政府自上而下行业管理职能的省联社,开始在农信系统改革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农信社改革不断深入,省联社管理模式的弊端日渐显现。一方面,自上而下的管理职能和自下而上的产权关系,造成省联社无需直接对农信机构经营结果负责;另一方面,由于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等重要职务实际上多由省联社任命,其经营管理思路并非根据机构所在地区和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省联社对农信机构高层跨地区调动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这种行为忽视了农信机构作为独立法人的存在,很难对机构长期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有促进作用。省联社管理模式也容易发生行政干预经营管理现象,不利于农信机构公司治理和市场机制的完善。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目前讨论较多的有四种:一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二是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三是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四是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董希淼认为,将省联社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有助于提升对农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推动农信机构自主经营。但由此弱化行业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将难以落实,更不利于小法人机构“小而不倒”。将省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参股农信机构,是改革最彻底的一种模式,既解决了产权和控制权关系的悖论,理顺公司治理机制,也不动摇县域法人地位。但此模式需要有合格的发起股东及资本金,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而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表明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获得认可。浙江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组建成立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作为全省农信机构的行业管理银行和联合服务银行,在省委、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管党建、管方向、管风险、优指导,不干预农信机构具体的人事、财务、业务等日常经营管理。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不能照搬现有的改革模式。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农信法人机构2196家,法人机构数量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7.7%。我国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差异显著,各省份农信机构经营管理与发展阶段各有不同。“改革应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合理需求,针对不同省份的情况实施量身定制的改革模式和方案,更好地适应各地农信机构化险和发展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明确改革需要共同遵循的基本规则和要求。”董希淼说。
优化涉农金融供给
推动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其中,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业务特长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更多为此前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填补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空白;向县域分支机构合理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青松表示,农业银行全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农业银行“三农”县域业务优势进一步凸显,截至2021年末,相关贷款余额6.2万亿元,新增9130亿元,增速17.2%,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36%,增量增速余额占比均创近十年来新高。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势头良好,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贷款增速分别达17%、20.6%和14.8%。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扎实成效,832个脱贫县和160个国家乡村贷款增速分别为14.2%和15%,均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数字乡村金融服务成效显著,线上化农户贷款及惠农e贷余额达54447亿元,增速54%,服务了368万户农户。
邮储银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基于农业农村大数据的主动授信机制,推动小额度、广覆盖、纯信用的线上服务模式,致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该行涉农贷款余额1.61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四分之一;建成信用村19.08万个,评定信用户363.64万户。
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系统大有可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将鼓励推动金融机构,聚焦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补齐发展短板,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后续金融机构需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做好金融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说。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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