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甘肃】
每日甘肃网1月6日讯(新甘肃日报甘肃网记者王雨辰见习记者马腾飞实习生白峰)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7起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发布的7个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涵盖破产清算、民商事案件办理和执行等领域,为指导全省法院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水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1.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是陇南首家上市公司。2018年以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连续亏损。2021年7月8日,经广州中通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陇南中院裁定受理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指定北京和君律师事务所、甘肃冀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1年9月,管理人发布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由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为恒康医疗的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平凉崆峒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平凉崆峒水泥有限公司,前身为平凉夏中水泥厂,成立于1973年5月。这个企业是全民所有的。改制后于2004年12月3日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735.99万元。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负债较多。2017年4月7日,平凉崆峒宝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平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平凉中院经审查,于2017年4月20日裁定受理平凉崆峒宝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崆峒水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本案审理期间,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核准,2017年8月24日,崆峒水泥公司原股东李某将其90%的股权转让给周某红,原股东李某龙、李某英分别将其5%的股权转让给冯。转让后,两位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3.甘肃某文化传播公司诉宁波某作家报社等133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甘肃某文化传播公司获得相关文章和图片的著作权。该公司经检索发现,包括宁波某作家报社在内的133家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各自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和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文章或图片。甘肃某文化传播公司认为,上述133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作为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向法院提起133系列侵权诉讼。
4.大通常军物流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8年5月,大通常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军公司)与中铁五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五局)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常军公司向中铁五局G309线金河项目部段运输路基填料,运输量和运距以现场人员签署的文件为准。合同签订后,常军公司将材料运出,并向中铁五局五公司开具了2756588.15元的专用发票。中铁五局五公司共支付常军公司134万元。常军公司以中铁五局五公司尚欠其运费为由,起诉至兰铁运输法院,要求中铁五局五公司支付运费1416588.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8632.79元。
5.张某某与王某某等人追偿权纠纷案。
2016年,兰州鑫汇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公司)及其股东王某某等人与张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鑫汇公司股东将其公司股权、财产、设备转让给张某某。各转让方承诺,除本协议规定的债务外,鑫汇公司无任何债务。相关债权人向鑫汇公司主张债权及其他权利的,该债权由转让方股东及隐名股东王支付,转让方股东及王自愿向受让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双方按照约定完成股权交割,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来,鑫汇公司在股权转让备案前为案外人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但本案中,转让方隐瞒了鑫汇公司向受让方提供对外担保的事实。最终,鑫汇公司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连带责任,向债权人支付案款及执行费共计1767000.15元。张某某两次向皋兰县人民法院起诉各被告索要上述费用。
6.甘肃靖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2022年初,天水中院受理了部分农村信用社与甘肃靖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公司)的系列执行案件,申请标的额为37.3亿元。这一系列案件都是由于银行向景园公司及其关联房地产公司发放大额贷款后,房地产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引发的诉讼或仲裁。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
7.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西市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范某某405万元、甘肃长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27万元资金不足。起诉前,安定法院根据甘肃长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申请,对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账户资金共计327万元进行了保全,后范某某向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履行期届满,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范某某向安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定区法院还根据范的申请,冻结了定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定西市分行的账户。由于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短缺,定西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连欣小区11号、13号、14号拆迁安置楼停止施工,导致安置户长期到市、区政府信访。
本文来自【新甘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ID:jrtt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人民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677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