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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陈志阳受贿案被发回重审,一审遭责令退赔上海即富310万元|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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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冯赛琪(实习)张晓云

轰动金融界的陈志扬受贿案最近又有动作。

2021年12月,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该案一审判决,发回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重审。

陈志扬,男,研究生,1983年6月生,辽宁瓦房店人,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7月至2020年1月,陈志阳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司工作,2016年至201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工作。

202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结算部主任科员陈志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一个月后,陈志扬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2月25日被逮捕。他目前被关押在沈阳和平区看守所。

2021年8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陈志扬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志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令陈志扬退赔上海集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集富)310万元。

陈志扬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沈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陈志扬犯受贿罪部分事实不清,作出撤销一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涉及的沪上财富是另一位倒在金融反腐路上的“央行行长”杨彪的最后一站。时任上海吉富副董事长的杨彪于2019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犯罪接受调查。

杨彪曾是央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司副司长。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负责审核、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240万元、美元4.1万余元。离职后仍不收手,利用影响力索贿350万元。法院一审判处他12年监禁。杨彪不服提起上诉,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上海智富成立于2012年9月。2017年8月底,深圳市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002316。SZ)完成收购上海智富45%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亚联发展2020年年报显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上海集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开点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点宝科技)。目前,亚联发展持有开店宝科技45%的股权,是开店宝科技的第一大股东。

亚联发展年报显示,2020年,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35亿元和-1.30亿元,同比下降32%和144%,主营业务第三方支付毛利为18.57%,同比下降11.67%。

开点宝科技的运营一直备受监管关注。由于开店宝科技营收波动较大,今年6月,深交所向亚联发展发出了关于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亚联发展说明开店宝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开店成本明细,开店商誉减值测试计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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