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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扶贫办网站,临洮县扶贫办公室电话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过渡期脱贫攻坚小额信贷发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直属有关单位,各县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定西监管分局、定西市财政局、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定西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定西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过渡期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丁宝建发〔2021〕9号)精神,做好县域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 加快贷款发放进度,有效满足扶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扶贫人口发展生产和稳定增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无空档、政策无空白。要进一步理解工作的本质,学好政策,提高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贷款银行内控管理责任,上下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对脱贫群众的作用,帮助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

第二,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精神和部署,做好全县小额信贷政策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有效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直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加大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充分发挥合力,加快工作落实。县金融办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银行机构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和风险防范,切实满足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并按规定做好风险补偿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向贷款银行机构提供和更新贫困人口和边缘贫困人口名单,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和产业引导工作。贷款银行应及时开展评级授信,自主发放贷款,在收到县乡村振兴局推荐的贷款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同时,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做好贷款风险防控、清收和处置工作。乡镇要利用网点、网络、集市、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贫困群众小额信贷政策和流程的宣传。同时,他们要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作用,广泛宣传针对贫困群众的小额信贷政策,驻村到户,加强对贫困户的跟踪指导,逐村逐户认真开展贷款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和易贫困群众“千方百计”。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强化工作调度,实行一日统计、一周监测、一月分析的工作机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要指定专门部门和具体人员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每天6时前向县金融办和县乡村振兴局上报转移支付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通过系统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报表,每月10日前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将数据录入全国扶贫小额信贷信息系统。各乡镇要在每天17: 00前将新增户数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会同金融办、贷款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

四、加强贷款管理,防控风险。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的全过程管理。贷款用途必须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的原则,准确用于贷款户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买家居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得以分红、转贷、指标互换等形式为企业或其他组织所用,防止“搭便车”、“户贷企用”等违法行为。同时,每月末将贷款发放花名册上报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将贷款发放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反贫困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各乡镇和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要梳理完善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各阶段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加强联系配合,切实做好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的顺利推进工作。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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