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间,高盛控股发布公告称,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显示,高盛控股股票自2019年3月27日(周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19年3月28日(周四)复牌。自2019年3月2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高盛控股”变更为“ST高盛”,公司股票每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971。
违规担保近20亿元,占用3.72亿元。
高盛控股公司变成了提款机。
高盛控股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占用资金已久。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逐渐浮出水面,数额越来越大。上市公司成了实际控制人的“提款机”。
根据高盛控股3月26日公告,公司经与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以联合借款方式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总额的初始本金为37,21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本金余额为5,262.5万元。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总额初始本金197,946.4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金余额148,900.85万元。上述违规担保及连带借款所涉及的利息金额将在结算时予以确认。
根据3月13日的公告,时任高盛控股董事长的韦振宇在违规担保过程中,违规使用公司印章。
2018年1月,高盛控股股东蓝鼎实业与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250万元,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借款期限为15天(借款起始日以实际放款日为准)。2018年1月,时任公司董事长魏振宇违规使用公司印章,与中泰创展签订《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为乙方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及展期内实现全部债权提供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费用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障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
2018年6月20日,高盛控股股东蓝鼎实业与深圳市宝盈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保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18.09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20日。2018年6月20日,公司现任董事长李耀违规使用公司印章,与宝盈保理签订担保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经核查,上述违规担保均因魏振宇与时任董事长李耀未履行上市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私自使用公司公章并签订担保协议所致。
高盛控股董事、监事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逐步披露的过程中发表了意见。董事徐磊、董弘对上述两项违规担保发表了意见。公司未能向本人提供足以判断进展公告所涉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详细信息(包括新增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此前披露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无法保证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田迎春发表意见,鉴于大股东违规担保行为层出不穷,我无法保证此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独立董事雷达发表意见称,第三方核查工作尚未结束,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完整结论仍需进一步核查。
到目前为止,高盛控股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3月26日晚间,高盛控股发布的公告显示,预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会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四)项“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提供对外担保,情节严重”和第13.3.2条“为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提供对外担保,情节严重,没有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预计将无法做到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高盛控股董事会的意见是,公司将继续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资金占用人尽快归还被占用资金,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并争取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尽快妥善处理和解除上述违规行为。同时,公司将认真落实内控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内控缺陷环节,加大执行力度,防止相关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大股东处置资产清偿债务,
2018年,公司亏损超过15亿元。
3月26日晚间,高盛控股回复深交所公告,显示高盛控股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处置资产,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的大股东资产处置情况说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位于北京房山的神州百玺医疗健康项目和华西云游数据中心项目的估值分别约为40亿元和45亿元。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解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实际控制人一直在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处置工作。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已与某投资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合作框架协议》,交易对方。
2018年11月20日,大股东关联方与另一家投资公司签署《北京文化硅谷医疗健康项目合作意向书》。交易对方拟收购神州百玺健康项目100%股权。2018年底,交易对方完成了项目的调整、审计和评估,双方于2019年1月1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备忘录》。如《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同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股权转让方案及相关文件的报送审批,报送审批仍在进行中。
上市公司高盛控股表示,向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上述对外担保及连带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未予追认;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综上,公司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必须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承诺函称,为保护高盛控股的利益,控股股东支持并配合上市公司采取一切有效的法律措施消除上述违规担保及违规联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承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控股股东承担。
在上市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提款机的同时,上市公司在2018年报告期内计提了大量资产减值。高盛控股2018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高盛控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5亿至20亿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岳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达到重组时承诺的净利润。预计商誉减值约5亿-7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大幅下降,减值迹象明显。预计商誉减值约8000-13亿元。
新京报记者张彦珍编辑王宇校对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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