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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 | “双一”工程】朋友借款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心结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真的很感谢法院促成调解。这件事对我的人生影响很大。现在解决了,我好像就轻松了。”近日,尖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松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学家初心为民,担当使命铸平衡。”当事人王对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化解纠纷,致力于解决群众燃眉之急表示感谢。

案例回顾

2017年,被告人张某、王某向原告王某借款3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促张某、王某成,两人拒不还款,双方怨恨加深。王某思前想后,将张某、王某成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认可借款本金数额,但借款时未约定还款利息,故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考虑到双方是朋友,为了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双方继续友谊。法官决定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鉴于张某、王两人欠钱,法官耐心向其解释法律,并反复讲授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他希望王主动履行承诺,诚实守信。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案件调解后,被告实际按照约定履行了调解协议,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

调解是“无声的”,正义是深情的。自2023年4月7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双一工程”以来,尖山区人民法院坚持立足群众、勤于沟通、善于倾听的原则,立足案件本身,将亲民爱民融入执法办案,让司法工作更有温度。

作为“双一”项目试点法官之一,截至2023年8月7日,孙松法官新收案件133件,结案88件,其中调解结案23件,司法机关确认3件,内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毕;23件以撤诉方式结案,2件在调解庭前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判决结案42起,一审“结案”18起,财产纠纷2起。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在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

横幅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语言朴实,却反映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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