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央行、公安部、国家城市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调整民间借贷金融监管部署,集中力量对全国各类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清理。
5月7日,知名财经评论员莫开伟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顺应全体公民意愿》一文中指出,四部门联合发布专项通知清理整顿民间借贷活动在国内尚属首次。
《通知》的出台,无疑是对非法民间借贷活动的全面“围剿”,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各种丑恶行为,唤醒民众,在全社会形成对民间借贷活动的高压监管态度,引导民间借贷走向健康发展轨道,最终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监管对民间非法借贷行为和P2P行业有什么影响?网贷之家专栏作家王大爷对此进行解读。通知规范的核心主要与P2P相关:
《通知》明确,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或者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
即除了牌照商和P2P平台,个人不能“日常”放款。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比如著名的线下超级民间借贷人,就被完全禁止了。单从这一点来说,P2P平台的价值增加了一点。
《通知》指出,将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
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其他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从金融机构提取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发放无特定用途贷款,或者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名义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通知同时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1.任何形式的暴力催收都是不允许的。这里要特别注意。威胁,侮辱和恐吓...以前的收集主要从精神伤害开始,现在很难。无法施加精神压力,对收藏影响很大。
2.不允许助学贷款和现金贷;打着消费贷款的名义,其实还是现金贷。
再者,这次整顿对整个P2P市场影响最大的是催收。后续的催收基本很难合法有效的进行。
那么,这个市场未来的信用管理能力必将成为成败的关键。
对于我们这些投资者来说,不要碰现在还在逆风的现金贷,不要碰打着消费贷名义的现金贷平台。
人间沧桑才是正道?
在王大爷看来,民间借贷的未来——人间正道是沧桑。作为民间借贷升级中常见的分支,P2P也是如此。
很多人迷信银行,认为银行的P2P风控是不可比拟的。近几年实际的网络大叔了解到,一些精英团队和P2P平台在个人小额信贷领域的专业能力不仅不如银行,甚至超过了银行。
从某种意义上说,真正能把金融科技推上巅峰的未来,很可能来自P2P公司。有资源优势的银行,尤其是融资成本低的天然优势,很难有动力在专业上做极客。
人间正道是沧桑。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面对沧桑。
在P2P行业,有一群不知疲倦的极客在努力。但更多的还是野蛮粗暴,想赚快钱,用最原始的民间借贷思路做野蛮生意。
这些平台活得好好的,看年份;活得不好,看轮回。
把钱交给这些平台打理,王大爷一直认为风险可能会多一点。
我再强调一下:乱世,先保本金,后追利益,一定要稳健投资。
以下转自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莫开伟:规范民间借贷符合全体公民意愿》:
近日,中国银监会、央行、公安部、国家城市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调整民间借贷金融监管部署,集中力量对全国各类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清理。
显然,四部门联合发布专项通知清理整顿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正规金融机构监管和推进社会金融监管的重视,表达了监管部门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的强烈意愿。
当然,最重要的是,《通知》的出台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最近十几年来,民间借贷乱象丛生,各种非法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暴力催收等行为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这让很多人对非法民间借贷中的侵占、高息、嗜血行为望而却步。因此,《通知》的出台无疑是对非法民间借贷活动的全面“围剿”,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各种丑恶行为,唤醒民众,在全社会形成对民间借贷活动的高压监管态度,引导民间借贷走向健康发展轨道,最终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别是从此次发布的通知内容来看,突出了五大监管亮点,对民间借贷活动走向规范、合法、健康的轨道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深刻反映了民间借贷的严峻形势,揭示了严厉整治民间借贷活动的紧迫性。
通报客观分析了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指出以暴力催收为特征的违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这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部门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角度,积极配合、认真清理民间借贷活动。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管细则和民间借贷规则,提高了清理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针对性。《通知》确定了坚持依法治国、标本兼治、多策并举、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要求,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不得以借贷为日常经营活动。这不仅为清理整顿民间借贷活动提出了有效的监管思路,也为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规定了民间借贷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给出了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依据。通知规定,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有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者变相吸收他人资金进行借贷。因民间借贷发生的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
本文阐述了非法民间借贷的具体特征,并给出了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活动的准确“针对性”。《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然后高息放贷;严厉打击在校学生违规发放贷款、发放无特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发放高息(费)贷款的行为;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这不仅为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画出了一个很好的框架,也为精准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方向。
给出了同时疏堵和部门联动的治理模式,提高了对民间借贷活动的威慑作用。众所周知,民间借贷活动的繁荣和非法借贷活动的泛滥,在于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金融服务。清理民间借贷活动,光堵是不行的,必须“堵邪门,开正道”。基于这种科学治理,《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针对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同时,加强了部门联合监管,消除了原有单一监管部门力量不足、监管力量不足等弊端,可以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清理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特别是要求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活动、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高利贷、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高利贷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要求各级政府机关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用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风险预警,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其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非法民间借贷活动滋生的社会土壤。
长运姐姐再次提醒:贷款请多做对比咨询,认准正规合法的贷款机构!
来源: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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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首次!加强看好钱袋子,民间非法借贷遭全面“围剿”!":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6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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