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佩珍
为了把农信社改造成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董事长铤而走险,选择协助股东用信贷资金入股。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11月14日,关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关岭农村信用联社)董事长胡云与贵州安顺同心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学军约定,以另外两家公司的名义向关岭农村信用联社借款,同心公司将贷款资金投资于改制后的关岭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关岭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学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胡云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310万元用于购买关岭农商行2100万股。
胡云出生于1966年9月8日。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关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因涉嫌犯非法发放贷款罪,于2018年8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2019年1月15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11月14日,胡云与时任关岭信用社董事长的张学约定,同心公司认购改制后的关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2100万股,并报银监会安顺监管分局批准。
由于张学未能筹集到股本,张学军与胡云商量,决定由张学军找两家平台公司向关岭信用社借款,供同心公司入股。
随后,和程(女儿去世)安排包和办理借款事宜。包负责伪造虚假购销合同,负责整理收集虚假贷款材料。他通过安顺丰源商贸有限公司向关岭信用社申请贷款1300万元,通过贵州安顺林山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向关岭信用社申请贷款1200万元,共计2500万元。
2015年9月,上述两笔借款全部到账后,均汇入同心公司账户,并于2015年9月24日至30日以同心公司名义用于购买关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2310万元。案发以来,丰源公司和林山公司所借借款已逾期未还。
胡云交代,“张学买了关岭农商行2100万股,每股价格1.1元,所以张学花了2310万元入股,剩下190万元。我不知道张学是如何使用它的。她借钱入股是违法的,所以当时开了党委会。”
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主席一票否决制。
判决书称,时任关岭信用社风险总监的李作证称,当时关岭信用社启动了改制领导小组,由胡云负责。因为改制企业法人股必须占35%以上,关岭信用社领导就单独去找企业入股。“后来听胡云说,他和邹某等人已经找到了张学津的同鑫公司,同鑫公司同意入股,并表示出资没有问题,出资会按时到位。”李说。
关岭信用社小额信贷中心主任徐作证称,2015年关岭信用社风险主任李口头告诉他:“同心公司找两家公司贷款入股。”两家公司虽然不符合贷款条件,但在党委会议上还是通过了。最后通过了贷审会的审查,并提交协会主席胡云签字。因为董事长有一票否决制,签字后董事长会确认贷款。
胡云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作出安排,指使包、伪造虚假的借款购销合同,骗取关岭县信用联社贷款2500万元,经多次催款仍未偿还。情况很严重。被告人胡云明知借款用途,仍帮助张学军等人骗取借款。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张学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胡云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包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杨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责任编辑:郑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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