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杨、郁琼源)为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问题,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范围由农户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减税、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五项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除了扩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范围外,免税贷款的金额也从单户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通知中明确,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在100万元(含)以下的农户、小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无授信额度的,指单户借款合同金额、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应留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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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金融业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税收优惠政策,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5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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