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畜牧大省,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和生产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兴农、助农、富农的重要途径。日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与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研究制定了“支贷通”金融服务方案,助推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
据了解,“配套贷款”主要支持省内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规模养殖户、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饲料兽药、屠宰加工、物流运输等畜牧业相关企业,以及上下游客户。
省畜牧局与省协会应建立全方位的业务合作模式。其中,省畜牧局指导各级畜牧部门对辖区内畜牧经营主体进行调查,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纳入政银合作信息数据库,支持畜牧业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合理测算当地畜牧业贷款需求额度,实行集中收备案、批量授信。
贷款额度方面,农商行针对畜牧业客户群给予专项贷款额度,由省农熊公司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小微企业法人等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1000万元。
“配套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对年产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年产生猪2万头以上的养殖小区、种猪(母)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可延长至5年。
此外,对省农资公司提供的10万元(含)-300万元(含)贷款,省财政按鲁财农〔2019〕28号文件规定给予贴息。疫情期间,省级财政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其他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鲁财发[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基础保障,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绿色贷款通道,优先受理、审批和发放畜牧业经营者的贷款业务。同时,不断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延伸服务触角,按需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增强贷款可获得性。
各级畜牧部门和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畜牧业发展趋势、政策变化、信贷政策调整、贷款投放等情况。,研究畜牧业融资的短板和难点,共同开展业务培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选派优秀中层人员到地方畜牧部门担任财务干部,构建“资源互换、优先支持、互惠互利”的长效合作机制。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毛欣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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