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涛、周小弟等31名被告人。被告被控犯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据悉,该案是“套路贷”涉黑涉恶系列案件的第二次开庭审理案件,也是芜湖市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数最多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江涛在小额贷款行业实现巨额利润空 room后,注册芜湖恒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取得深圳市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融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芜湖地区的业务代理权。其中,被告人、被告人王鹏在芜湖市金融中心1802室共同出资经营“小安时代”贷款产品,与被告人周小弟、舒在金融中心1805室共同出资经营融祥资管贷款产品。这两个部门由被告人江涛共同管理和控制。此后,被告人江涛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业务,以服务费、存款、垫付利息等各种名义,骗取客户签订“阴阳”借款合同。在实际代理过程中,违反合肥融祥公司规定,公司私自收取每笔贷款高额的前期利息和服务费,并增加客户一旦逾期必须立即结清剩余本金并承担30%违约金的服务条款。经鉴定,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1月15日,恒诺公司1805部共出借客户221笔,名义本金共计699.1万元,累计获利1100336.1元。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恒诺公司1802部共出借客户33笔,名义资金合计94.5万元,累计获利175405.03元。同时,为从催收中获取更多利益,被告人迅速招募被告人唐、、、夏建伟等人组成催收小组,带领催收人员频繁作案,通过张贴告示、喷漆、堵锁、殴打电击、非法拘禁、电话恐吓等手段,暴力催收逾期客户及其亲友数十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江涛及其组织成员长期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有组织犯罪活动,致使数十名被害人遭受变卖财产、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债台高筑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因此,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前,镜湖区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程序性事项征求意见,出示证据。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依法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律师进行辩护,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数日。
该案还通过中国审判公众网进行了网络直播,部分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安徽法制报张北记者唐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芜湖套路贷近期宣判,芜湖套路贷最新消息":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7472.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