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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公安局又发布了一批通缉令,都是在逃的“会头”“会脚”。看到这些人,马上报警。
林秀萍,女,1972年2月2日出生,汉族,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张湾镇南张湾中街20巷21号。
2012年至2014年,林秀萍在其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华旅小区A栋30室的家中,违规组织3次民间互助会,参加人数达220余人。现在,他非法组织的民间互助会全部倒闭,导致他的一些参与者损失30多万元。
陈雅玲,女,1968年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南路186号。
2015年12月30日,黄某秀向警方报案称,2013年11月1日到其办公室申办货款33.57万元后,自2014年11月1日起未归还,造成经济损失12.8万元。
林,女,1962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北鹤峰路鹤林巷30号。
2011年至2015年,林在其位于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鹤林巷30号的家中,违规组织民间互助会7次,均以1000元低价举办,参加人数700余人。现在,所有非法组织的民间互助会都被放弃了,导致部分与会者损失80多万元。
陈秋梅,女,1977年3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宅园路二巷8号。
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陈秋梅、黄艳峰在蕉城区金瀚畲族乡金瀚村桥头自然村7号违规组织召开3次民间互助会。目前已全部倒会,非法吸收金额约100万元,造成已报案会员损失20余万元。
黄艳峰,男,1981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瀚畲族乡金瀚村桥头7号。
冯美爱,女,196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胶南区荔城山庄玄武路20号。
2010年至2014年,冯美爱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北供水公司2楼及其母亲家(蕉城区薛倩路9号)违规组织5次民间互助会,参加人数350余人。现在,他所有的非法民间互助会都被放弃了,导致部分参会人员损失40多万元。
黄菜花,女,196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东边村路1号。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菜花在蕉城区蕉城南路西八弄26号非法组织召开3次私人互助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80余万元,致使到会报到的会员直接损失30余万元。
孙碧梅,女,1981年9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张湾镇张湾下南街53号。
2015年12月30日,孙等人举报孙碧梅申办会议后于2014年8月停止支付会议费,已给孙等人造成损失20余万元。
薛淑芬,女,1969年5月22日出生,汉族,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胶南薛倩路35号。
会议负责人李汇报说,自2011年6月28日以来,他已组织了四次民间互助会议,有12名成员薛淑芬参加了会议。投标6次会议后,于2014年11月停止支付会议费,造成李损失105725元。
马建萍,女,1979年8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后港开发区10-3号。
马建萍在宁德市蕉城区后港开发区D10-3栋501室违规组织3次民间互助会,参会人员170余人。现在三次会议都取消了,马建萍潜逃了,导致报案的会员损失30多万元。
警方希望知情人积极提供线索或举报嫌疑人。同时也希望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对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价值线索的,警方将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警方将对告密者的信息严格保密。
你说“做”是什么意思?
“做生意”是民间小额信用贷款的一种,但不属于民间借贷,其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经常出现“会头”“会脚”诈骗逃逸现象,导致支付链、信任链断裂,发生大规模会议风暴,损失数千万的巨大!
通缉犯工作吗?
拿着别人的钱跑了,这样的通缉令让人气愤。但是,人家带着这么多钱跑了。通缉令有用吗?
警察说:通缉令很有用!看看宁德警方一个月来的成绩:
●7月10日,霞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福州长乐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逃犯谢抓获。谢某银以民间“互助会”为名,在霞浦县新安镇下塘村非法组织9次民间招投标会,造成谢等5名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
●7月25日,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开展劝逃工作,在逃的翁某玲主动投案自首。翁某玲在蕉城区组织3次3000元低价的民间互助会,300余名会员参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2015年7月,会议发生逆转,导致部分参与报案的会员损失50余万元。
●7月27日,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福州长乐抓获一名在逃“会议头目”梅。2011年以来,梅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5次,参会会员48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约800万元,造成报案会员损失50余万元。
●7月30日,蕉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追逃小组在福州鼓楼区抓获一名逃犯“会头”唐某芳。2007年至2011年,唐某芳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14次,参加人数14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00余万元。2011年11月,会议发生逆转,造成会员损失200多万元。
●7月31日,蕉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泉州洛江区抓获一名逃犯“会头”林某娇。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林某娇在蕉城区非法组织4次民间互助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万元,会后给举报成员造成损失30余万元。
●7月31日,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福州仓山区抓获逃犯姚某玉。2016年7月26日,彭、黄某珍等人报案称,姚某玉参加会议后潜逃,并缴纳50余万元。
●8月1日,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宁德东湖市场附近一民房内将逃犯“回头”华抓获。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华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3次,组织参加会议人员22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800万元,给报案的会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
●8月2日,平南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秋。余某秋于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组织6次招标会,造成李某莲等5人经济损失18万元。
●8月2日,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福安赛岐镇将“会脚”孙某华抓获。2016年3月3日,王某明等人举报孙某华参加会议10余次,投标会后恶意拖欠金额达100余万元。
●8月3日,平南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王在平南县镇非法组织27次私人招标会,给与会成员造成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
踏足7县,劝返抓获逃犯10名,挽回经济损失758万余元!
是不是很日本?把这个帖子收起来,认出这些人,马上报警!
信息来源:宁德公安
福建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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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宁德通缉犯查询网在逃人员2021,宁德犯罪通缉犯名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8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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