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已成为近年来金融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加强对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然而,长期以来,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家地方金融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建议,明确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定位,出台监管指引,将审批、监管、处置、执法等权力下放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在地方层面,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企业、三农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七类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地位并不明确,长期以来被视为一般工商企业,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吴认为,有形无形的限制很多,尤其是税负比金融机构要大得多,因为在扶持政策、税收优惠、征信查询、抵押登记、数据统计等方面不能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或参照金融机构。这既不利于行业本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系统性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大大限制了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武立金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规定,将这七类机构从法律上界定为地方金融机构(或地方普惠金融机构,或类似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使其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从而减轻经营压力,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吴表示,要完善监管机制,国家有关部委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监管法规,发布监管指引。同时,要把审批、监督、处置和执法的权力下放给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使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除上述建议外,吴还对信贷服务市场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表示,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征信市场规模差距明显,未来提升空间巨大空。
武立金建议,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互补作用、公共信用与市场信用的关系。特别是要发挥政府的“火车头”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服务业监管体系,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标准。
从具体实践来看,要刺激信贷服务市场需求,扩大信贷市场容量。比如,明确政府运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方式扩大信用交易;加快信用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更多高校开设信用管理学科,为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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