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林长沙、曾倩兰、林绍东、林前同

林长沙、曾倩兰、林绍东、林前同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通告

林长沙(身份证号)、曾倩兰(身份证号)、林少东(身份证号)、林倩彤(身份证号):

原告石狮市尹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长沙、曾倩兰、林少东、林倩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现已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送达(2016)民0581民初第220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被告林长沙、曾倩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石狮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编号为FYGJ2013110124、FYGJ2014020030的借款合同(个人)项下的借款本金,按月利率2%支付300万元。

特此宣布

20

主审法官:黄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林长沙、曾倩兰、林绍东、林前同":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739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