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套路贷”团伙案,赵阳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他们通过“阴阳合同”、虚构银行流水、层层“平账”,将“小额贷款”变成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巨额债务”,然后方便地将借款人的房产中饱私囊。
签订“不平等条约”
2015年12月底,小李因急需用钱,通过小额贷款宣传卡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一个自称“王老师”的人见了小李,告诉他公司规定借2万写10万,但承诺只还2万。小李虽然不解,但为了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小李不得不下决心同意这个“不平等条约”。
贷款当天,“王老师”先带人看了小李的房子,然后带他到银行附近,让他签了几张空白色打印纸,按了手印。然后“王老师”给小李的新银行卡转了10万元,让小李当场取出。取出8万元,扣除一个月利息400元,只剩下19600元给小李。最后,小李被要求写下10万元借条。
眼看还款日期已到,小李无力偿还。2016年5月4日,“王老师”等人半骗半威胁小李再写一张50万元的借条,以补之前欠下的钱。“王老师”还带着他做了50万的贷款公证和房屋销售授权委托公证,然后重复第一步将50万转到小李的银行卡上取出现金取走。
可怕的“完整证据链”
这时,小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觉得自己被骗了,打算报警。对方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小李,拿出一份有小李签名和手印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其归还之前两张共计60万元的借条,否则就住在小李家里。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小李从梦中惊醒。明明是空白色打印纸,他却签了名,按了手印。
小李以为只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对方却从一开始就盯上了他的房子。现在对方想借钱,有借条,有合同。有理没理,说不清楚。
2016年7月,小李被诉还款60余万元,后法院判决小李还款10万元。很明显,我只拿到了不到2万元。最后我连逾期费和罚息都赔了十几万,对方还逼着住自己家,房子也被占了。无奈之下,小李去派出所报警。
诉讼和暴力并用。
经查,“王老师”原名赵阳。赵阳等人诈骗团伙13个,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015年以来,赵阳以“王老师”为化名,利用上述手段,以放贷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贷款数量惊人,分别为2万至60万、40万至450万。房屋被查封,贷款人破产更是令人恐惧。
犯罪嫌疑人赵阳等人有4家放贷门面店,门面店负责人负责发布小广告招揽顾客。在出借过程中,赵阳多次诱骗被害人签订高于实际出借金额的虚假借条和空 white房屋租赁合同,后指使刘等人作为出借人,诱导被害人办理抵押房屋借款合同、委托房产等公证手续。刘等人陪同被害人到银行办理借记账户。借记账户后,大部分或全部款项被取出,事后又存入赵阳的银行账户。后赵阳指使李等人以虚假借款或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陪同出借人,以索要债务为由强占被害人房屋,甚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被问及时,多名受害者证实曾经历过回家讨债、在家睡觉、强占房屋等暴力手段,甚至受害者的房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手数次。
揭开“套路”的真面目
借钱的时候,笑容里藏着一把刀。当你要求高负债时,你就像一个提醒者。「套路贷」有哪些套路?
第一步是“趁火打劫”,诱骗人们签订“阴阳借条”。犯罪团伙通常针对当地有房居民、个体户和正规渠道贷不到款的大学生,利用他们急需用钱、防范意识不强的心理,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借条”。杨借条金额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将超出部分抽走,被害人仅获得实际借款金额。
第二步“金蝉脱壳”,虚构证据不留痕迹。该犯罪团伙在签订“阴阳欠条”后,带领被害人按照虚高金额向银行转账,并在形成转账记录后,立即要求被害人取款并返还超出实际贷款金额的部分,从而制作虚假的银行流水凭证,有的被害人还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犯罪团伙有各种证据,借条、转账记录、取款视频、公证材料等。,说明他们获得了虚假的高额债权。
第三步“拆东补西”,平账的钱猛增。犯罪团伙往往故意制造违约陷阱,要求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快速还款,使受害人难以正常还款,从而认定其违约,要求其按照虚高的金额还款。因受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团伙介绍其他公司“算账”,用同样的方法逼迫受害人借新还旧,不断签订更高的“阴阳借条”还债。经过层层转让和加码,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
第四步,“软硬兼施”,手段多样,非法获利。犯罪团伙采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口头威胁、窃听、盯梢等“软暴力”手段讨债;另一方面根据签字借条、转账记录、公证材料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将受害人抵押的房产非法占有牟利。
履行检察职能:联动各方精准打击
“套路贷”案件涉及人员多,犯罪环节多,法律适用难度大,办理难度大。为此,普陀区检察院建立了“套路贷”刑事案件专门机制,加强公检联动,进一步做好侦查取证的提前介入和引导工作。按照犯罪手段区分犯罪,确保打击精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合作,挖掘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合力打击“套路贷”犯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远离“套路贷”要注意以下几点:1。需要借款时,应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2.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高于借款金额的借条;3.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的民事虚假诉讼后,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陈琼科刘桦姚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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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上海警方捣毁套路贷,上海宣判四起“套路贷”案 被告人最高获刑16年":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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