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500,钱到账前扣除几百元利息。如果逾期,必须延期付款。这就像一个雪球越滚越大,最后滚成了125000元...针对这一新型黑恶犯罪活动,盐城亭湖警方根据市公安局行动部署,历时23天,成功侦破一起“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案。8月27日8时30分,在盐城火车站,专案组民警将第一批7名犯罪嫌疑人从沈阳押解回盐城。这是盐城警方首次侦破“网络套路贷”团伙案件,也是“云剑行动”的重要成果。
7月23日,盐城警方接到高女士报警,称去年11月,她因着急在网上下载了一款名为“好运借”的APP,借了2500元,但扣除利息后,实际拿到手的只有2150元。按照规定,高女士的还款期限为15天,逾期可以延长还款时间,前提是必须先还1250元。期间,该贷款APP的幕后团伙曾向高女士推荐另一款贷款APP,以拆东墙补西墙。于是,“雪球”越滚越大,直到今年7月份滚成了12.5万元。当犯罪团伙发现高女士无力偿还贷款时,他们派人打催款电话,并威胁辱骂她的父母、同事和朋友。同时,他们在网上发布各种帖子对高女士进行诽谤和侮辱。事实上,受害人拿到的贷款只有75000元。
8月初,亭湖分局根据市公安局扫黄办的统一部署,负责此案的侦查工作。专案组侦查后发现,该犯罪团伙位于山东潍坊、辽宁沈阳、北京等地,拥有多个网贷APP平台。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分别有电话、审计、财务、催收等部门。通过设定好的“套路”,逐渐诱导受害者越陷越深。该公司的运作模式和犯罪模式符合“套路贷”案件的犯罪特征。
专案组周密安排,精心策划,铺开一张全链条的大网,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8月26日,警方决定对嫌疑人“收网”。“我们是警察!谁都不许动!”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在沈阳一栋占地约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内,成功将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警方也在其他区域窝点抓捕该团伙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所谓‘套路贷’,就是犯罪嫌疑人打着‘小额贷款、无抵押、快速放贷’的幌子,通过高额‘砍头利息’、借款人互推等方式,恶意逼迫被害人继续借钱结清账户。”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张艳介绍,短时间内债台高筑,最后通过通讯录骚扰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达到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的目的。因此,许多受害者破产并负债累累。同时,因为暴力催收,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走上了自杀的道路。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无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广告,以免落入“套路贷”的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记者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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