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来自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转载自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谢谢大家!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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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别人的身份证,
大多数人都会找到办法。
把它还给失主或者交给警察。
湖南怀化一女子据为己有。
多次盗用身份买火车票,
酒店住宿,工商登记,
银行卡和金融贷款...
最近,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芷江县法院)
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
基本事实
2017年,王某在怀化火车站捡到项某玲(身份证地址为湖南省慈利县某村)的居民身份证一张。2019年至2020年期间,王某多次盗窃于某身份证件购买火车票,在长沙、怀化、枝江等地登记住宿,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020年3月,王某为办理某消费金融业务,在李某刚的陪同下,到枝江某银行,打算用某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借记卡。为顺利办卡,两人还向银行提供了一份伪造的慈利县某村委会证明,导致银行在王某身份证照片与项某玲不符的情况下,为王某办理了银行卡。
同年7月,李某刚在芷江县某汽车经销店看中了某品牌汽车,但他们因信用问题无法贷款买车。于是王再次使用向玉玲的身份证,冒名在某金融公司办理了64932元的车辆抵押贷款,购买了该车。
另查明,2019年3月,王某与李某刚通过网络认识,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此时王某并未与原配偶徐某江办理离婚手续。在李某刚刚知道王某已婚的情况下,两人仍操办婚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0年4月生下一女。直到2020年12月,王才与原配偶登记离婚。
2021年6月,王因犯诈骗罪被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12月1日,芷江县公安机关将王发回重审,次日将其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
黔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刚刚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王某有配偶,刚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操办婚宴。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被告人王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操办婚宴,二人生育一女。他们的行为构成重婚;被告人王多次盗用他人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窃取身份证件罪。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重婚罪、盗窃身份证件罪追究被告人王的刑事责任,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重婚罪追究被告人李某刚的刑事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王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身份证件罪、重婚罪,与其原犯诈骗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被告人李刚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重婚罪,决定并罚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的陈述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拾得他人身份证后,不仅不主动上交公安机关,还冒用他人身份乘坐高铁、入住宾馆、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卡、办理抵押贷款,公然违法犯罪,给被害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被告人李某刚不仅不劝阻,还积极协助,并从中获利。最终,两名被告都未能逃脱法律制裁。
法官提醒,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并说明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身份证遗失后给自己造成麻烦。同时,如果拿到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要就近交给当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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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捡到他人身份证后,盗用身份办银行卡、贷款、重婚……法院判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3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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