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苏翔宇
参与不良贷款转让试点的机构继续扩大。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登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13日,已有606家机构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其中,商业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43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五类机构(含分支机构)172家。
2023年以来,已有4家城商行、1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开设上述账户。这是自去年12月3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上述三类机构首次参与试点。
两批试点业务均为单户分批向社会公众和个人转让不良资产(业内称之为“个贷审批”)。受访者认为,随着第二批试点的扩大,未来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我国不良资产转让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机制,单家试点可以“照章办事”。但个贷审批仍是一项新业务,交易双方都面临着资产包定价难、转让流程合规、操作风险高等痛点。
预计试点规模可能超过500亿元。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准银登中心将不良资产从一户批量转让给公众和个人的试点,6家国有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率先吃螃蟹。经过两年试点,2022年底,《通知》还包括开发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以及注册地在北京等11个省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银行。
从参与试点的市场主体来看,根据银登中心披露的数据,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个贷审批交易规模约为160亿元(债权规模,下同),单户公约为250亿元。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深)联盟高级顾问史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挂牌交易来看,自首批试点以来,两类不良贷款试点规模有望超过500亿元。
史明表示,不同的金融机构对试点业务有不同的偏好。其中,股份制银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规模参与了个人贷款的审批。到去年三季度末,90%以上的资产由某股份制银行供应,受让机构均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而大型国有机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无论是作为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个贷审批都不积极。而国有银行在单家业务交易中占主导地位,股份行占比相对较低。偏好不同的原因是不同银行的资产结构、风险偏好和清算能力不同。
"从市场反应来看,第一批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史明表示,第二批试点后,中小银行参与的积极性可能会更高。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联盟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中小银行非常希望被纳入试点范围。它们的资产规模较小,处置不良贷款的能力普遍弱于股份制银行和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转移和税前扣除既能减少银行损失,又能实现不良压降。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贷审批试点期间,试点项目交易平稳,机构反应较为积极。
“但是,由于大多数中小银行的展业受到地域限制,业务发展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和地域特点,不良资产处置的难度会受到当地司法环境、信用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这对于展业环境好的地区的银行是优势,对于部分地区的银行则是劣势。可以预见,展环境好的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会受到市场的追捧,反之亦然。”史明补充道。
个人贷款审批仍有困难需要解决
自199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公共不良贷款转移机制。2021年试点只放开了此前三户及以上家庭转公贷款批量转单户。2021年首次开展个贷审批。由于试点时间短,市场机制不成熟,参与试点的双方还有很多痛点。
首先,资产包定价很难。史明表示,从交易双方来看,核心难点在于资产包的价格评估,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价格取决于转让后现金回收的金额和时间。回收的数量和时间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影响。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回收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客户群体选择、销售渠道、审批时的风控能力、反欺诈能力、放款时的合同管辖约定、电子化程度、逾期后银行的催收能力等。受让方在转让公告和全额调整的过程中,往往能从官方渠道了解到的,只是本金、利息、逾期天数、债务人年龄、诉讼进程等显性因素。,而隐藏的因素往往是那些真正对恢复过程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因此,个贷审批属于“信息不对称”交易,转让价格与资产包真实价值的偏差自然变得扑朔迷离。对于受让方而言,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不仅受其催收能力影响,还涉及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客户服务、信贷管理、账户处理、服务商管理等诸多复杂环节。这对于原本专注于对公不良贷款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显然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挑战。
其次,银行等机构也面临合规和经营风险。曾刚说,首先,批量转让面临着如何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和避免债务人投诉的难题。出于管理和催收需要,资产受让方必须从转让方处获取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这一过程应由债务人单独批准。而高比例的不良客户已经失联,受让方出于自保目的难以获得授权,也影响了大量在早期放款过程中未设置相关授权条款的资产。二是目前个贷审批业务操作环节多,客观上会加剧银行的经营风险。第三,转让后,受让方在资产处置方面仍面临多种技术难题,影响交易双方的积极性。
兴业银行认为,结合处置经验,该行将面临资产价值与市场预期偏差较大、个人信息监管趋严下的合规转移处置等重大难点问题。
正是因为上述困难,到2022年三季度末,根据银登中心的数据,大宗零售业务的本金回收率从2021年初的32.9%大幅下降至8.2%,平均折现率从18.1%大幅下降至2.6%。这也说明个人贷款资产包的价格在下降,反映出市场对此类业务的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交易双方也更加理性。
多方努力促进市场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个贷审批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部门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史明认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为了提高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价格和便利性,在发展个人信用贷款时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尽可能提高贷款流程和档案的电子化程度;二是尽可能灵活约定合同授权条款。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需要在受让方之前构建个人不良贷款管理体系。
史明建议,央行应尽快完善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后信用报告的内容更新机制;银登中心除了提供资产转让和挂牌的功能外,还应该为交易双方和债务人提供更多的便利,比如公示和告知债务人转让的事实,让债务人凭身份证登录银登中心网站查询其债务是否已经转让以及受让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视为转让方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为交易双方和债务人提供便利;监管部门应组织建立共同债务管理制度,帮助善意债务人走出长债泥潭。
曾刚表示,中小银行应该改变不良资产的经营理念。事实上,不良资产越拖越不值钱。从长远来看,尽早暴露风险有助于提高利润。监管部门要对银行机构进行适当引导,对积极试点的机构给予一定激励。
兴业银行也表示,试点银行急需“练好内功”,加快探索。一方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合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加大对金融科技应用的探索,尝试与高校或科技头部公司合作,实现生产力成果输出,为后续个贷审批市场的大规模不良资产处置提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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