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4起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情况,涉及网络“套路贷”、网络舆论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其中,唐某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向在校大学生及大学毕业三年内的团体实施网上“套路贷”犯罪活动,累计贷款8000余万元,收款1.5亿余元,非法所得7000余万元。
纪律规定和一般公司不一样。
该案显示,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唐某甲邀请被告人王、邓、唐某乙注册成立南昌驰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下设技术部、市场部、风控部、回贷部等部门,依托公司形式经营,利用信息网络,通过“随便花”、“100分”等7个App平台,套取现金贷或进行虚假购物。通过以扣除服务费、押金、中介费等名义恶意降低实际借款金额、恶意设定高额违约金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三年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
该组织采用发送淫秽图片、拼接被害人头像的侮辱威胁短信以及电话骚扰、短信轰炸等“软暴力”手段,对不能按时还款的被害人及其父母、亲友、同事、同学进行骚扰、施压,索要“债务”,逐步形成了以唐某佳为组织、领导者,王、邓、唐某意等人为积极参加者,涂某玉等人为一般参加者,
机构人数众多,层级分明,有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纪律规定,比如禁止部门之间上门交流;禁止透露他的工作内容和公司地址;贷后部门员工不得在食堂就餐,日收款金额未达到3000元以上的员工不得就餐;不得借钱给公安机关子女、政法、军警院校学生等。
该组织长期通过信息网络在全国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该组织累计贷款8000余万元,收款1.5亿余元,非法所得7000余万元。非法所得用于支持组织运转,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和提成,其余部分由唐某佳等人按比例分享。
该组织“软暴力”收缴票据1万余张,导致陈某某、李某某等20余名青少年被害人自杀、自残、抑郁、辍学等。,在网上引发大量投诉,严重影响被害人及其周边亲友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被害人所在校园的安全稳定,对网络空和现实社会造成极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技术部的被告人潘某勇、何某、彭某轩在被告人唐某佳等人的指使下,先后开发了“100分”、“52购物”、“365钱包”、“91购”、“9号店”6款用于网贷的app。据统计,该组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70多万条。
如何认定“套路贷”罪
本案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是网络上的非接触式非法借贷能否认定为“套路贷”犯罪。经审查,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形成了“套路贷”的闭环特征。
唐某佳等人采用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贷等引诱手段,诱骗在校或毕业不到三年的大学生在其App平台借款,隐瞒被害人需要扣除高额服务费、保证金、中介费等事实。,以各种费用的名义恶意降低实际贷款金额,实际扣除费用高达40%-50%,属于“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在购物平台采取现金贷或制假,由受害人高价购买,平台低价回购,属于“制造资金跑路等虚假支付事实”。对逾期受害者,收取每期、每日贷款金额3%的高额违约金,并通过修改平台上的提示,恶意延长逾期天数,且持续累计,属于“恶意提高还款额”。诱导受害人用组织控制的不同App贷款偿还之前的欠款,属于“转单账户”。通过发侮辱性图片等“软暴力”来“讨债”的行为,属于“软硬兼施讨债”。
如自杀未遂的被害人陈某某向该组织“100分”App平台借款。合同约定总费用为借款金额的2%至6%,他借了3177元,实际扣除了高达40%的费用。借款1906元。贷款分三期偿还,每期违约还款额1059元,每期还款期7天。如果贷款逾期,每天按3%计算违约金。截至案发,陈某三期借款实际逾期121天,累计违约金达10865.34元,被“软暴力”催收。
该组织的借贷行为体现了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在主观故意、借贷方式、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明显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符合“套路贷”的标准。
主要手段是“软暴力”讨债。
案件的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明显,审查的重点是组织的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在行为特征上,该组织的主要行为手段是“软暴力”讨债,已经达到相当于“暴力”或“暴力威胁”的程度。
在借款后期,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借款逾期一至九天的受害人及其父母“讨债”,向借款逾期十余天的受害人及其父母、亲友、老师、同学、同事发送淫秽图片和侮辱性、威胁性短信,对受害人及其父母、亲友、老师、同学、同事进行电话、短信轰炸“讨债”。
虽然“软暴力”没有直接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但长期的侮辱、骚扰和威胁给被害人及其周围亲友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恐惧,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管理秩序。特别是该机构主要贷款给在校或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这个群体社会阅历和阅历少,外围关系简单,心理承受能力差。对被害人的长期侮辱和威胁,以及对其周围亲友的频繁骚扰,导致被害人无法与亲友正常交流,甚至形成了比实际暴力更大的危害后果。
在抽样取证的259名受害者中,有223人是来自全国181所高校的大学生,占86%。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该组织共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852名受害人发放虚假贷款8000余万元,收款1.5亿余元。违法犯罪所得达7000多万元。该组织的“软暴力”收集了1万多起案件,259名受害者中有140多人被“软暴力”收集,230名受害者的亲友受到骚扰。对查获的手机进行抽查,仅18部手机就有500多张侮辱性、淫秽图片发送。
经核实的遇难者中,自杀3人,自杀未遂3人,患有抑郁症3人,被迫退学或休学14人,后果特别严重。据“JuComplaint”和“华声在线”网站统计,“JuComplaint”网站涉及对该犯罪组织7个app的投诉129次,点击量47483次,而“华声在线”仅涉及“随便你花”app的投诉23次,涉及11个不同地区,点击量289929次。在网络/kloc上,
受害者相对集中在四川、云南、陕西、重庆、湖北等地的高校,对一定区域内高校生活和教学秩序的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综上所述,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网络空和现实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据悉,上述组织已于2020年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汤某佳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的财产刑。
“要加强对学生、老年人等易受网络犯罪侵害群体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贷、讨债、自媒体运营、直播平台等领域的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打击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后启动的专项执法行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及相关人员自杀、精神障碍的,应当评定为在相关领域有重大影响,依法从重处罚。
最后,团团在这里提醒大家,贷款陷阱要警惕,花样很多。不要相信夸大的广告,保护好个人信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切记适度消费。
主编:秦虹文字编辑:陆小川题图来源:东方IC图片编辑:永凯
来源:作者:学校共青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瞄准大学生,11个月催收1.5亿,致3人自杀!“套路贷”惊人内幕曝光":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831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