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朐县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失信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干部程违纪问题。2015年4月26日,程与临朐恒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吴某某等人提供担保。合同到期后,程未按合同要求还款,担保人未履行担保义务。2016年5月15日,县人民法院判决程返还临朐恒丰小额贷款公司本息。判决后,程未按要求偿还全部本息。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山镇朱庄村党支部委员董万里违纪问题。2013年9月,董万里、王某某等5人组成联保小组,与临朐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连带保证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董万里未按合同要求还款,联保队其他人员未履行担保责任。2015年9月,县人民法院判决董万里返还县农商行贷款本息。经判决,董万里尚未按规定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董万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林业局森保工作站工作人员曾广成违纪问题。2014年5月,曾广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刘某某等人提供担保。合同期满后,曾光成未按合同要求还款,刘某某代为归还4.5万元,但曾广成未及时将赔偿金归还刘某某。2016年7月,县人民法院判决曾广成返还刘支付的4.5万元。判决后,曾广成一直未按规定偿还全部赔偿金。曾广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后尹家河村党总支委员张红信违纪问题。2014年2月,向窦某出具借条,同意向窦某借款8万元,张某某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红信未按要求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张某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2016年5月,该县人民法院判决返还窦某借款本息。判决后,张红信未按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张红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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