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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金秋开学季不用担心经济困难的同学。为了让孩子安心读书,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可以在各县区申请助学贷款。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是共同借款人,他们共同负责还款。

●贷款金额、用途和期限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确定贷款申请金额。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如何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会根据最新的LPR5Y调整一次。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款宽限期多长?

学习期间,所有利息由财政补贴。

如果毕业后没有继续攻读学位,从毕业当年开始计息,5年内只需还本付息。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合格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及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2023年阶段性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由银行承办的无息国家助学贷款,并根据贷款学生的意愿推迟偿还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学生在线系统。

重点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并实施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或本科生、研究生及在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就读的学生。

3.户籍: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在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原则上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支;

6.其他: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家长;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视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人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其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应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共同借款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贷款)的,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

7.如果借款人在申请学生贷款时未满16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这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借款人及其监护人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办理。

三、贷款申请:

首笔贷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应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在提供远程贷款展期的地区,借款学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

焦点二:首次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借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预申请通过的同学,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贷款申请材料。

3.未提前申请,但因家庭经济困难确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依据申请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贷款申请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Xuexin.com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网上核实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预申请未通过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技巧

有些地区可能需要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请提前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贷款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6.凭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老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第三点:学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年至少要登录两次学生在线系统。

1.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前,请先登录网上学生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办理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贷款展期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更新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署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具体事宜,学生和家长可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详细咨询。

我市各县(区)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电话和地址● 0459-5870390,萨尔图区

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萨尔图区教育局528室

●让胡路区0459-5153690

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238室

●龙凤区0459-6244584

龙凤区郑龙路1号龙凤区政府二楼教育局226室

●红岗区0459-2799509

红岗区红岗东街69号

●大同区0459-6165818

大同区政府660室

●肇州县0459-8514960

肇州县教育局412室

●肇源县0459-8235213

肇源县嫩江街333号肇源教育局103室

●林甸县0459-3316286

林迪安县林迪安镇庆丰街林迪安县教育局

杜尔伯特县0459-3422200

杜尔伯特县太康镇思格腾路文琪街文远巷杜蒙教育局204室

来源:微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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