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丽江市房地产协会10月25日消息,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促进丽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支持作用。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先安排首套住房贷款,支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继续开展按月还贷等业务,继续推进异地贷款政策,重点推进组合贷款、企业对公贷款、企业对团体贷款,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资金需求。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执行“认房不认贷”的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的县级行政区域名下无完整住房的,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落实动态调整首套新建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长效机制。如丽江市将满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在评价期内连续3个月下降的城市条件,按程序分阶段放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用状况,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通知》明确实施住房补贴,促进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自《关于促进丽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颁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丽江市区新购商品住房(不含商业、车位、车库等其他性质的住房)并完成商品住房网签并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购房人,按照已缴纳契税的50%作为住房补贴标准,单套住房补贴上限不超过2万元。生育二孩(新生儿户籍在丽江)的家庭,按缴纳契税总额的80%给予补贴,限额不超过25000元;有三个孩子(新生儿在丽江登记)的家庭,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最高3万元。由县(区)财政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发放时间),市财政按县(区)最终发放的住房补贴总额的30%奖励县(区)政府。
落实居民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再次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购住房占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优化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实施。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通过一手房市场联动,增强市场交易活力。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优化用地和规划审批方面,《通知》要求合理调整规划。土地出让前,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承载能力,配建商业、商业用房等。,地方政府可按程序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详细规划修改完成后土地将依法出让。已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优先调整为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的,应当符合商业用地主导性质不变,居住用地面积不低于30亩,容积率不低于1.0的要求。按照程序,应当依法进行详细规划修改,调整后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规划用地为居住用地,但未达到最低用地规模,不符合综合开发条件。根据城市功能要求,如果落实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停车场、公益、商业服务等。,不需要修改控制规例和改变规划条件。容积率按规划条件上限控制,土地性质按主要用途和功能确定。
《通知》提出,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实施存量房“按揭过户”合并登记服务,支持商品房团购。
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加不动产登记”平台,稳步开展“抵押过户”业务,为购房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办理过户、再抵押、发放新贷款等手续,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和注销抵押登记。
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按照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需求,组织商品房团购活动。团体购买期房商品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后才能销售。严禁以团购名义组织非法集资,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组织销售。对违反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购买现有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建设部分保障性租赁房,或者将在建商品房全部或者部分改建为保障性租赁房,现有存量商品房可以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房。商品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房的,在运营期内享受相应政策支持,运营期原则上不低于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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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云南丽江购房政策,云南省第三个孩子落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5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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