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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某非吸案公开披露:依靠银行前员工身份便利,非法吸收资金7000余万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资料来源:贺勋银行

投资接连失败,近百户家庭卷入其中。

12月24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判决结果,暴露了方大半辈子的失败。

任何生意都失败的人。

据介绍,方,1952年生,广西南宁人,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退休职工。

在银行任职的时候,方并不甘心做一个兼职,一直在自己创业,但是自己创业的过程却是一言难尽。

从1993年到2008年,方的服装摊位、餐饮、酒店生意均出现亏损,金额达130余万元。

2008年9月25日,方经营南宁嘉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投资50万,因办公用房搬迁,5年亏损520万。

2011年3月,方成立南宁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准备上市,各项投资3000多万元。由于上市失败,资金缺口600万,2015年10月停工。

2014年10月,方开始筹建崇左市宝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6月26日获得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但因客户上访未获得开业批复。公司在选址和装修上一共花了30万,投资200多万找了中介代理开业。

此外,方在流沙、等地投资500万元的茶楼、药店,2016年3月至5月全部关停并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多万。

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在嘉伟房地产公司经营期间发生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方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成立南宁嘉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方的儿子和女儿都在该公司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房产置换的中介、经纪和代理业务。

2010年起,方利用其在银行系统工作多年的便利,伙同子女,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他通过熟人、口口相传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集资,约定月息2至6分,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偿还本息,分别向87人非法吸收资金。

经核算,吸收资金金额共计7820.325万元。至2017年7月11日,仍有87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65893650元无法返还。

2016年,其中一名借款人以民间借款未还为由,将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欠款。随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方某的行为已涉及犯罪,并将该案证据材料移交南宁市公安局。2017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科将方某抓获。

此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方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伙同他人支付高额利息,并以口头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良庆区法院判处方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令方退还各集资参与人已支付的本金。

方的儿子和女儿已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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