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16日电10月15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启动时间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取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初始启动时间限制(启动时间不超过一年),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最大效应。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转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以个人、合伙或组织形式在呼和浩特市自主创业的五类人员(经营时间在一年以内)。然而,在过去的4个月里,该市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大大减少,许多有资金需求的创业者因为创业超过1年而无法申请贷款。经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同意,呼和浩特市15日决定取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初始启动时限(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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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贷款,呼和浩特市创业贷款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8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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