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首月保费0元、侵犯个人隐私…银保监会点名通报17家金融机构,触及这些“红线”丨3.15特别报道

首月保费0元、侵犯个人隐私…银保监会点名通报17家金融机构,触及这些“红线”丨3.15特别报道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记者|曾杨林

编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过去一年,有哪些金融机构因侵害金融消费者被监管通报?被点名机构主要涉及哪些违法事实?有哪些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界面新闻记者在此盘点一年来银监会消保局的通报。据统计,自去年3月15日以来,已有17家金融机构被监管机构点名,其中包括8家银行、5家保险公司、3家保险中介公司和1家消费金融公司。

银行:与存贷挂钩相关的违法事实等。从银行业来看,《通知》点名的8家银行包括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大连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另外,被点名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招联消费金融公司。

从通报的原因来看,保险销售业务追溯制度落实不到位、私募产品准入尽职调查不到位、未经客户授权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强行捆绑销售保险产品、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即收取费用、收费与提供服务不符、超出公示标准收取费用、违规代客操作、存贷挂钩等违法事实。

从通报披露的处罚情况来看,有两家银行收到罚单,分别是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农行共罚款200万元,其中总行罚款50万元,三家分行共罚款150万元;邮储银行共被罚款80万元,其中邮储银行总行被罚款50万元,江苏省如东县支行被罚款30万元。

在被通报的银行中,农业银行和浦发银行被点名两次。具体来看,农行被通报是因为代理PICC寿险业务,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浦发银行被通报是因为代理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私募产品,未提供实质性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被通报的银行中,中信银行因侵犯消费者隐私引发广泛讨论,并登上热搜榜。2020年5月6日下午,90后脱口秀演员琪琪(王岳池饰)在社交媒体上怒斥中信银行“侵犯个人隐私”,并将其个人账户的交易明细交给前东家小果文化,称“中信银行说这是为了满足大客户的要求”。池子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他已向公安局报案,并向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投诉。

事件迅速引发网民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各方也及时做出回应。5月7日凌晨1点左右,中信银行官方博客发布道歉信。中信银行表示,“我行员工未严格按照规定,提供了王岳池的催收记录。对此,我郑重向王岳池道歉!”中信银行已按规定对相关员工进行了处分,并对分行行长进行了免职处理。

5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称,中信银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监会消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非银机构中,招联消费金融因四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通报,包括夸大、误导性营销宣传;未能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并且不正当地收取费用;对合作伙伴的管理和控制不力;收藏管理不到位。

保险业:涉及违规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有8家,包括PICC人寿、中华财险、太平财险、安心财险、PICC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以及易保经纪、金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3家保险中介公司。

从通报的原因来看,存在以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欺骗投保人、不按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费率、违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通过补充协议变更备案条款、承保后不及时签发保单、不严格执行银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使用已废止的保险条款等违法事实。

从通报披露的处罚情况来看,PICC人寿被罚338万元。其中,PICC人寿总公司共被罚款135万元,6家电销中心共被罚款80万元,15名个人被行政处罚,罚款123万元。

在被点名的保险公司中,中国产险因涉足P2P网贷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而引起广泛关注。2019年8月,P2P平台“被雷”,中华财险作为承保方之一,成为出借人追讨损失的对象。

2020年4月,中华财险被银监会消保局通报。通报称,经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三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收到消费者的索赔申请后,未告知消费者索赔程序及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二是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三是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中华财险向监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是“(一)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二)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但其承保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个人贷款人。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十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同时,中华财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委托无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罚款80万元,停止受理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2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互联网保险市场越来越热的同时,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以“10月第一”、“1元第一”等噱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2020年12月,安心财险和易保险经纪、金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三家保险中介机构被银监会消保局通报,三家保险中介机构涉及易保险、JD.COM、水滴等互联网平台。

通报指出,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实际上是将首月保费平摊到后期保费中)等问题,或者多收首月保费。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核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欺骗被保险人”等相关规定。安心财险、易保经纪、金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保险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方面,近一年来,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共发布7次风险提示,涉及以下原因:防控疫情期间,防止因不法分子实施诈骗导致基金账户受损,防范“代理退保”风险,防止不法分子冒充监管部门实施诈骗,合理使用信用卡, 防范打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防范直播金融营销风险,警惕网络平台诱导的过度放贷。

银行和保险业通知的机构名单。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首月保费0元、侵犯个人隐私…银保监会点名通报17家金融机构,触及这些“红线”丨3.15特别报道":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937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