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中国家庭最重要的财富,民法典对不动产的买卖、出租、抵押、居住、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等都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现在的楼盘销售都有哪些变化!
二手房交易
第一,抵押财产可以不抵押直接转让。我们大部分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贷款期间,房屋产权实际抵押在银行。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如果要卖房,需要和银行解除抵押,才能进行下一步交易。通常有三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
房地产抵押贷款
1.提前还款:卖方还清剩余贷款,然后取消抵押,将房屋过户给买方。这需要卖方支付一笔钱来填写,有时甚至需要向社会信用机构寻求过桥贷款来完成抵押解除。当然,一般中介都会支持垫付。
2.用买方首付偿还剩余贷款:也是还清剩余贷款的一种方法,但这种情况通常只适用于剩余贷款较少的情况,对买方经济条件有一定要求。
3.卖方贷款过户到买方名下:这种情况下,银行同意后,买方支付首付款将卖方的房屋抵押过户到自己名下,完成所有贷款手续后再过户。手续很麻烦,有一定风险。
民法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房屋已经抵押的,抵押人即产权人仍可以出售房屋。有房贷的房子可以卖,房贷可以跟房子走,也就是说可以跟房贷一起卖。这样,卖房还贷会更加方便,为二手房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二手房交易量必然会大大增加。
第二,客户跳单,也要交代理费。中介费一直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一大开支。目前主流的中介费在2.5%左右,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支付2.5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很多卖家觉得中介作用有限,不想出这笔大费用,所以“跳单”现象时有发生。
代理费
跳单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时跳过第一家提供联系、指导等帮助的中介公司,直接找另一家中介公司订立合同,只需支付少量代理费即可过户的方式。中介人员更注重提供房源需求匹配、展示、双方沟通、手续办理,跳单极大伤害了中介和业务员的利益。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接受居间人的服务后,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过居间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但这样一来,通过多家对比报价、选择中介购买二手房的空 room就小了很多,更容易引起纠纷。
房地产销售
其实除了前面说的居住权和租赁权优先,以后还要严查房屋的居住权、抵押和租赁情况,更慎重的选择中介提供服务。买房的流程看似简化了,但是买房前需要考虑和准备的事项应该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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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在还贷房子可直接过户交易!《民法典》对二手房买卖有这些影响":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1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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