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拿到贷款,就被实际控制人转出,帮助银行提取几年前公司定增时提供的认购资金。
7月18日,赛维智能(300044。SZ)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其未能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虚构应收账款回收及业务,确认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2020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等管理层被给予警告,罚款总额430万。
赛为Smart“三宗罪”,其中两宗与实际控制人周勇在未经商议和披露的情况下,利用银行贷款帮助华兴银行退出此前认购的公司股份有关。为了掩盖事实,赛维智能还与多家没有商业实质的公司签订合同,以预付款、工程款的名义将资金转入华兴银行指定的公司账户,协助银行提款。
周勇做出这一举动是因为2017年收购了赛维智能。当时,华兴银行以委托投资、层层嵌套的方式为智能增持提供资金,周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相应承诺。定增完成后,赛维智能股价继续下跌。在补偿8600万元差额后,周勇于2019年被华兴银行要求整改,自有资金退出。在这种情况下,随之而来的一系列行为是通过上市公司贷款协助华兴银行退出相关股份。
贷款“置换”固定股份
赛维智能7月18日披露,公司未及时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由两笔交易组成,总金额为3.03亿元。截至2022年6月27日,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资金的占用人均为赛维智能当时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勇。占用金额最大的是2020年在华兴银行的贷款。
公开披露显示,2019年12月底,赛维智能向华兴银行申请保理贷款2.5亿元。2020年1月,华兴银行向赛维智能发放贷款2.5亿元。
随后,由周勇安排,于2020年1月16日至22日,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将贷款分多次转账,协助华兴银行退出此前认购的赛维智能股份。
华兴银行之所以持有赛维智能的股份,可以追溯到多年前后者进行的一次外资收购。
2017年,赛维智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以10.85亿元的价格收购网络社交平台Kaixinren母公司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募集配套资金5.4亿元。
2017年12月,赛维智能与TEDA宏利签署协议,约定后者名下的“TEDA宏利价值成长私募720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TEDA宏利定增720号”)以15.48元/股的价格,共计投资3.32亿元,认购竞得智能私募2144.7万股。
同年12月,赛维完成定增,最终实际发行新股约3113.6万股,募集资金4.82亿元。其中,TEDA宏利认购2144.7万股,持股比例为4.98%,为赛维智能第四大股东。
但TEDA宏利丁盛720号认购资金的实际来源并非其拥有或管理的资金,而是由华兴银行提供。早在签署认购协议之前,周勇和厦华信托已为此签署了一份自下而上的协议。
据赛维智能此前披露,2017年11月22日,及一致行动人周与厦门信托签订补足差额协议,约定由华兴银行提供不超过3.9亿元资金,委托厦门信托设立“厦门信托-财富共赢2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共赢21号),设立宏利增利720号认购赛维智能增持的股份。
双方还在余额补偿协议中约定,、周作为余额补偿义务人,在21日双赢清算时,应向华兴银行承担投资本金及8%固定收益的余额补偿责任。
定增完成后的前六个月左右,赛维智能股价一度上涨超过20%,但随后开始连续下跌。为此,和周于2018年至2020年共向厦信信托支付赔偿金8600万元。
根据认购协议,游戏为智能定增份额,锁定期为12个月。然而,直到2019年底,TEDA宏利720号仍未完全退出。当年12月,华兴银行要求双赢21号整改,以应收账款保理形式向赛维智能发放贷款2.5亿元,用于购买并持有信托剩余份额。
赛维智能披露还显示,双方签署协议后,公司于2020年1月收到贷款,并将资金支付给华兴银行指定的深圳前海尹福城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尹福”)。
无论是上述“自下而上”协议的签订,还是占用贷款置换定增股份,在整个过程中,赛维智能均未履行审核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到2021年5月,公司才在交易所的追问下,在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
用多个“马甲”转移资金
银行贷款用于股票投资,一直是监管规定严格禁止的。资管新规出台后,取消了理财资金投资股票和公募基金的限制,但贷款和自有资金投资股票的规定不变。
华兴银行要求双赢21号文整改可能与此规定有关。据赛维智能此前披露,以应收账款保理名义发放贷款购买并持有共赢21号剩余股份的做法也是华兴银行提出的,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从信托中回笼自有资金。
赛维智能此前对监管问询的回复,还原了华兴银行是如何退出公司股票的。
据赛维智能披露,2018年5月,公司以10: 8的比例受让,TEDA宏利增持720号股份,由2144.7万股增至3860.46万股。限售期满后,该产品在2019年陆续减持615.64万股。截至2019年12月底,其持股量为3244.82万股。
从华兴银行获得贷款后,前海尹福成为了接管人。2020年1月17日,赛维智能有一笔大手笔,成交1559.8万股,成交价1.05亿元。三天后的股东名册显示,TEDA宏利增持720号股份至1685.02万股,前海尹福增持1559.8万股。
赛维智能表示,从持股变动情况来看,前海尹福持股来源为TEDA宏利720号2017年认购的公司定增股份。
为了将资金转移到华兴银行指定的前海尹福,赛维智能还用了好几个“马甲”。
自2020年1月起,赛维智能向陕西格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上实业)、深圳市昊天于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天于航)、广州高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络信息)、广州高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该笔借款对应的资金
然后,上述四家公司以委托投资的方式向前海尹福支付相关资金2.49亿元,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收购TEDA宏利丁盛720号持有的赛智股份,其余用于转让双赢21号信托的收益权。交易完成后,资金将回流至公司在华兴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偿还前述2.5亿元借款。
伪造以掩盖资金占用
为了掩盖贷款用于投资股票的事实,赛维智能与格上实业等4家公司签订了多份采购和工程承包合同。
2019年11月15日、12月10日,赛维智能分别与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廊坊冯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公司为东莞广泰数据中心、廊坊冯云数据中心的施工总承包方。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赛维智能于同年11月20日和12月20日分别与高拓信息、浩天于航签订采购及分包协议,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并分包高压项目,支付项目预付款1.16亿元和9620万元。
此外,2019年12月25日、26日,赛维智能以采购主齿轮、电机齿轮等相关零部件以及巴西A级冷冻鸡爪的名义向泰和佳缘、格上实业支付预付款,金额分别为5932万元、1.09亿元。
这些由项目资金和预付款支付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帮助华兴银行退出上述定增股份。调查后发现,支付给格上实业、泰和佳缘、高拓信息的资金中,用于委托投资的金额分别为1.05亿元、3832万元、5000万元。
支付给昊天于航的投资未用于该项目,其中委托投资设计款5542万元,另有15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周勇在深小额贷款公司债务。
监管称,赛维智能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应,并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核,但公司未及时公告,未在年报中披露,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但由于上述合同及资金支付不存在商业交易实质,赛维智能还在2020年年报中虚增了多项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有所隐瞒,使得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0年年报中,高络信息涉及的委托投资5000万元、4424万元结转至项目成本,按照项目预算占总收入、总成本的比例,分别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4800万元、4424万元、2313万元。支付给昊天航天的资金中,有7822万元在年报中结转至项目成本,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8280万元、7822万元、2094万元。
此外,2019年12月,赛维智能向昊天航天支付预付款2558万元,昊天航天将该款项转入深圳前海金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随后,前海金宇将2564万元转回斯玛特,以抵消后者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导致其2019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认定,通过上述手段,赛维在Smart 2019年年报中虚构应收账款收回2564万元,虚假冲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利润总额1894万元。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分别达到1.3亿元、1.22亿元和440万元,占比分别为8.33%、7.95%和6.95%。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周勇决定组织、隐瞒资金占用情况,授意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时任智能董事、副总经理的宁群益,2020年2月至8月担任财务总监,对周勇的资金占用知情,协助周勇寻找资金渠道,参与财务造假;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赛维智能财务总监的刘成,按照宁群义的要求,隐瞒浩天于航与赛维智能的关系,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罚款。赛维智能也被给予警告,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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