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增强法律意识,谨防“助信”陷阱(金泰瑞评论)
郭某某将闲置的银行卡卖给他人占小便宜,误以为出借银行卡不是自己操作,没有风险和回报,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种下了犯罪的“种子”;在明知尚佳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情况下,吴某仍帮助办理注册公司、公司账户等业务,每成功一家公司即可获利...近期,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2021年以来,信托罪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排名第三。
法律意识淡薄是助信犯罪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此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无正当职业的人员。他们往往社会经验不足,不清楚出租或出售银行卡、电话卡造成的严重后果;或者收入低且不稳定,贪图蝇头小利,抱着侥幸心理。殊不知我的助信行为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也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现实中,一些电信诈骗犯罪组织诱骗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实施犯罪,对其产生不可逆转的法律影响。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帮扶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将其纳入刑法规制,无疑强化了法律武器链条,释放了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和帮扶失信犯罪的决心。有关部门要保持严厉打击,惩治一个,震慑一批,警醒一片。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针对电信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防范机制。
要有效减少“扶信”案件的发生,必须做好前端防范。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典型案例宣传,重点围绕“助信犯罪的相关法律和构成要件”、“助信犯罪的危害”、“如何防范助信犯罪的陷阱”等内容,深刻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防范扶信犯罪,要擦亮眼睛,不为蝇头小利所惑,远离包括扶信在内的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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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出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出借银行卡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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