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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网贷婚内交往仨男友骗钱“女海王”获刑五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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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已经生了孩子的已婚女子为了还网贷,同时和三个男人耍把戏,以恋爱为名诈骗钱财。其中,2018年至2020年1月,两名男子被骗近40万。

9月1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顺义法院获悉,苏因犯诈骗罪获刑5年4个月。

男人在网上认识有房的北京人,谈恋爱。

2018年5月,男子通过微信认识了苏某,两人相谈甚欢。几个月后,男女关系正式确立。苏说自己是北京人,有房,未婚。对苏特别满意,觉得他找到了真爱。

此后,苏经常以还贷、卖房交税、家里生病等理由向借钱。小棠非常信任这个女朋友,给了她想要的一切。她还把她名下的白条和蚂蚁花园的密码告诉了苏。

然而,苏总是借钱不还。面对唐笑的质问,她给唐笑看了一条银行的短信,证明她有三百多万银行存款,但因为打官司被冻结了。看到短信后,打消了疑虑,觉得苏跟自己借的钱还真不赖。

直到2020年1月,沉浸在爱情中的唐笑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警察电话。

警察的话让唐笑难以置信。苏某一直用各种谎言欺骗自己。更想不到的是,他并不是苏某的“唯一”。

已婚,受过教育,她有很多“男朋友”,就是为了骗钱。

调查人员发现,苏还有一个男朋友,王。

原来,苏在与交往期间,不仅告诉朋友自己是单身未婚,还托朋友介绍认识。他的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介绍了王和苏。2019年4月起,苏某与王某谈了恋爱。恋爱期间,他多次以生病、车祸为由向家里借钱。

后来王发现,要结婚的女朋友其实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一个女儿。被曝光的苏,幼时谎称孩子未婚先孕。这时回过神来的王找苏要钱。苏只做了小额还款,并谎称卖车卖房后再还钱。事实上,他从未还钱。

让和王都想不到的是,苏不仅隐瞒了自己已结婚生子的事实,甚至在认识她之前就有了一个稳定同居的男朋友赵。

经查,苏一直生活在三个男人中间,2012年结婚,2013年有一个女儿,2019年8月离婚。她无房无车无存款常年无正式工作。据苏供述,2014年投资P2P平台亏损70至80万元后,她办理了大量信用卡,多次贷款还债。仍然无法填补漏洞,她只好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来还贷款和信用卡。

庭审中,女子表示认罪,并在不理解的情况下处罚“男友”。

2020年7月31日,顺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苏提起公诉。

顺义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苏某通过编造家人病情、隐瞒真实家庭状况和经济情况等方式,骗取王某共计10万余元。

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苏某通过虚构银行存款冻结短信、隐瞒真实家庭状况和经济情况等方式,骗取唐某共计29万余元。

据了解,苏某于2020年1月3日被警方查获后,其家属于1月7日退还赔偿王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王某于当日出具谅解书,对苏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后来经法院询问,王某称因苏某未继续赔偿其余经济损失,已不再理解苏某。

同样,苏某家属代其退还唐某2万元后,也没有继续退还剩余的经济损失,故不再理解苏某。

庭审中,苏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对此,法院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苏的退赔,法院确认苏已不可理解。

8月2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令苏退赔王7.7万元;偿还唐270070元。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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