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廊坊银行客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地服务客户,现将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1.利率调整范围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况的贷款:
(1)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且已签约但未发放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
(2)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贷款或签订合同时未达到首套住房标准,但借款人目前住房情况符合本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现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已连续拖欠90天以上且目前处于拖欠状态的,在欠款还清前不进行调整,在欠款还清后可以进行调整。详情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二、利率调整规则(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支付的,调整后的利率以相应期限(原借款合同期限)的LPR现行利率为准。
2.对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期间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国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的现行LPR利率;
3.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或已签约但未发放贷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国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现行LPR-20个基点。
(2)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仍按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为按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按“二、三、四、五”中相应的浮动利率进行调整。我”以上;如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本次不作调整。
(3)当期利率低于根据上述情况调整后的利率的,不作调整。
三。利率调整方式及生效时间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通过置换新增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后的利率相同。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单、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
(1)在线批量调整。2023年9月25日,本行拟通过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条件的浮动利率贷款进行统一调整,并于次日执行新利率。不同意调整或打算采用置换方式的客户可联系贷款机构。
(2)线下人工验收。2023年9月25日起,银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线下申请,之后可以到经办行线下办理:
1.符合本公告的“一”、“二”,即发放贷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目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且借款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首套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先申请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根据《通知》要求调整利率,并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3年10月25日前(含)提交的申请确认符合要求,拟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变更合同利率进行统一调整,新利率次日生效。
2023年10月25日后需要调整利率的客户可继续向银行申请。我行将逐一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次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水平。在此之前,利息将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在上述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客户意愿,本行还将提供新的贷款置换方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新的贷款置换方式,可联系贷款服务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四。异议处理及服务通知(1)如对批量下调后的利率调整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即2024年9月25日前,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
(2)在为客户调整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过程中,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防止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不要相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的人的电话或短信。
(3)请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未来,该行将在手机银行、贷款经办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2023年9月20日起,您可以在手机银行查询本人现有房贷利率是否符合下调条件。9月25日之后,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查询调整结果。
该行手机银行APP可在各大应用商店搜索“廊坊银行”下载,注册登录,享受网上服务。
(4)对于线下手工调整利率的客户,我行客户经理会电话通知客户审核结果。
银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工作。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廊坊银行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316-96368或400620099。
特此公告。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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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廊坊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8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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