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办理经纪业务时出现的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交易中的风险。
1。查看房产中介的资质是否完善。
(一)机构是否已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核实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地址是否与经营场所所在地一致;
(二)机构是否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资质备案手续,取得了《河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核实机构备案证上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等登记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二、在网签前应检查核实以下房屋信息
买卖双方网签前,买受人应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有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是否一致;查看房屋产权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需要查看委托代理协议。属于委托代理的,应当查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第三,及时网签备案。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应及时通过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签订《秦皇岛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二)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三方均需签订《秦皇岛市存量房买卖中介合同》,代表中介机构签订网签合同的签字人必须是具有专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并加盖中介机构印章。
(3)二手房买卖中,对交易双方来说,最好、最安全的方式是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部门指定的监管账户。交易完成后,监管部门会通过银行直接将交易资金划入卖家账户。
第四,谨防合同诈骗
(一)签订合同时,交易双方应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如果他们认为条款不完善,应坚持细化和完善相关合同内容,同时将所有约定作为书面合同条款执行。
(二)认真防范合同中的抵押风险。购房者往往会因为购房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某些原因,贷款无法成行,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贷款办不下来,无条件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购房定金和首付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贷款办不下来而承担违约责任。
(3)谨防中介赚取差价。一些中介往往利用卖方对市场不了解,对房产交易不熟悉的特点,故意压低价格先购买或支付部分定金,再找买方赚取差价。作为卖方,不要随意办理委托卖房的公证手续,不给“房塌”可乘之机;作为购房人,一定要严格查验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签订合同时,要求房屋所有人在场。不能到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委托证明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检查土地情况是否清楚。二手房,买受人要查看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划拨还是出售。划拨土地一般无偿使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出让金。过户是指业主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方对房屋享有相对完整的权利。还要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总之,在选择房屋买卖的经纪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已经履行备案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定要去看。不要盲目签订自己不了解或不清楚的合同条款。你一定要问清楚,把所有口头协议都写成书面协议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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