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说受益人借钱就被骗了。对方已经结婚了,现在钱不退。太气人了。”3月31日,家住临沂沂南的高先生拨打热线反映,自己找对象时被骗,希望对方能归还借的5万元。
高先生向周女士出示当时取款的收据。
据高先生介绍,他今年30岁,一直在外打工。2013年,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家住郯城杨集的周女士。“当时我们是在上网的时候无意中认识的,双方聊得很开心。因为年纪大了,想找对象,女方年龄也差不多,距离也不远。感觉挺合适的,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
高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因为在外地工作,他一直没有回过家。2014年1月20日,他回到家后,约了周女士。“都是农村孩子,要求不多。如果他们见面后觉得挺合适,就会说明情况。”高先生说,自从他们相识以来,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了。过了一个多星期,两人再次见面时,女方提出和朋友做生意,想借5万元。“5万块钱不多,但毕竟是我在外打拼赚来的,准备装修房子结婚。毕竟是对方提出来的。这种情况如果不借就不好了。当时我问她对象可以吗?如果她认为可以,她可以借。她不同意,就算了。”
“当时,她同意借它。当天我从银行取出5万块钱,直接给了她。后来她打了朋友的账号。”高先生说,他担心一次性给对方这么多现金,但碍于情面,没让对方拿收据。“我以为他们两个以后可以平安相处。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去外地工作了。”
高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底的时候,感觉两个人的事情差不多定下来了。回国后,他又联系了对方。“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每当我提出去她家,她都偷偷不同意。”高先生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回家一个月后,对方突然说她结婚了。“当时她把结婚证都发了。毕竟谈了这么长时间。当时我根本不相信。我以为她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我去她家,发现她真的结婚了,孩子都5岁了。”
“当时我就蒙了,怎么这么骗人。两个人交往的时候,我就来结婚了。虽然5万块钱不多,但是我努力挣的。当时她说没结婚,愿意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谁不会恼火。”高先生说,发现这个情况后,他很生气。“别的不说,你结婚了,就应该把钱还回去。”当时我跟他说,结婚没关系。我不会打扰你的生活,把钱还给我。一开始她说没钱,给她点时间。没想到一年后,她不但不还,还换了手机号。前段时间,我回来后,又去要钱。经过多次沟通,我没钱了。后来我急了就给了2000块,好气人。"
随后,记者根据高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周女士。“我的确认识高先生,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们没谈过恋爱,也没和谁在一起过,更别说结婚了。”对此,周女士表示。
周女士称,虽然认识,但从未向高先生借过钱,也不存在以找对象为名不还贷款的情况。“现在我真的欠高老师一笔钱,但不是我借的,而是有人让我交出来的,而且数额不是高老师说的5万,而是1万。”周女士说。
“当时,他去了其他地方。有人让我转一万块给他。具体我也不清楚。”对于这一万块钱,周女士说,高先生不在的时候,她先放好了。“我承认我用这一万块钱是因为家庭紧张。确实不对,但是后来他要的时候,我解释了一下,给了2000块钱。暂时就这些了。我现在还在上班,4个月内会还给他,但剩下的和我没关系。”
高先生坚决不同意周女士的说法。他说他只是因为相信周女士会嫁给他才借给她钱,并没有让女方写借条。但王女士表示,并不存在高先生所说的5万元。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大相径庭。
□律师声明:
那么,如何判断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和金钱往来呢?在目前的情况下,高先生借出去的钱能拿回来吗?就此,记者采访了沂蒙晚报特约律师江涛。江涛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周女士的行为很难认定为诈骗。江涛说,双方在这一争端上是不一致的。据该男子称,他借给该女子5万。据该女子称,她从未向高先生借过钱,只是临时用了别人递过来的1万元。“现在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双方是借贷关系。这样的情况,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同时,江涛提醒,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无论是朋友还是情侣,一定要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有第三方在场,最好有第三方的见证,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记者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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