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中院院长王进作法院工作报告
新年伊始,新起点、新期望。1月6日,滇中“三乡之城”玉溪的群众迎来了玉溪市两会。1月8日,玉溪中院院长王进在玉溪市两会上作全市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王进介绍,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899件,审执结47417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3.7%,法官人均结案208件。其中,玉溪中院受理案件5318件,审执结5117件,同比分别下降11.82%和11.15%。
用政治建院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始终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市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标准,衡量审判质量,检验办案效果,解决审判执行突出问题,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报告重大事项23件(次),妥善做好玉溪重大项目涉及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自觉接受市委巡察“政治体检”,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对法官的政治引领,强化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监督,努力在每个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做到“两个维护”,防止孤立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充分发挥“一网两微”新媒体矩阵效应,牢牢掌握司法宣传主导权。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对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织提出相应要求,在全市法院形成制度性安排。玉溪中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政治轮训36期2631人次。积极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扎实抓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在全面准确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着力于行动,坚持主动做、创新做、持续做,确保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法院改革发展,接续推出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述职考评等多项党建制度规范,探索构建并持续完善具有玉溪法院特色的党建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按照“便于教育管理、便于组织活动、便于作用发挥”的原则,优化合并党支部,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支部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玉溪之变”“三个行动”计划要求,扎实开展“三亮三做”活动,从推进“落实巩固年”活动到服务高质量发展,从助力乡村振兴到疫情防控,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出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庭审现场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局中谋划推进,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宽严相济守护社会稳定。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563件,同比上升12.68%,判决生效4021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76人,二审审结2件29人。扎实推进跨境违法犯罪整治,一审审结相关案件169件285人,二审审结相关案件32件56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88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99件。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36件。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7件。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6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6件。从严把握标准,规范审理程序,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38件。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24271件,审结22271件,同比分别上升3.35%和5.96%。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案件5431件;积极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4841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玉溪中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对产权司法保护、打击虚假诉讼、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1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行明确;玉溪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在省级考评中名列前茅,办理破产指标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玉溪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依法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案件18件,玉溪中院裁定批准执行今玉房地产、林海标件、司艾特药业3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其中,林海标件破产重整案的成功办理,让曾经的云南紧固件制造龙头企业涅槃重生。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司法保护格局,积极探索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府院联动妥善处置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40件,其中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91件,裁定予以执行158件。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化解各类行政纠纷29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及征收拆迁、拆临拆违类案件126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48件,服务“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发送司法建议31条,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比上升1.08%。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围绕玉溪市委确定的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三大核心战略,找准司法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专题就“三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情况、涉数字经济产业案件情况开展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得到玉溪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向11家单位发出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玉溪经济社会评估指标高风险提示函,助力风险防控化解。深入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妥善审理拐卖人口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妥善做好婚姻案件、执行案件等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命案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积极开展行政和解,做好刑事自诉调解、刑附民案件调解,持续开展突出矛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向党委汇报,玉溪辖区6个县(市、区)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党委、政法委综治考核体系。积极融入玉溪智慧城市建设,向全市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涉刑事处罚人员信息433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498条。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玉溪中院被命名为“第四批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利益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729件,执结20823件,执行到位25.2亿元。积极开展执行工作“深化整治年”活动,全市法院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29%、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5.83%。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3647人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53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2件2人,形成依法惩治老赖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行“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不得”要求,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协议分期履行债务,助力涉案企业渡过难关。常态化开展涉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113件、执行到位5522.95万元,切实保障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4385件、执行到位2.47亿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执结职务犯罪涉财产案件45件、执行到位8088.47万元,依法打击因犯罪获利情形。全力维护国有企业财产安全,玉溪中院执结省高院指定的申请执行人云南能投集团与上海11家被执行人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为我省国有企业挽回损失7亿余元。
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着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涉住房、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社保等案件618件。围绕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案件3093件。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一体化处理,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04件。促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6人次,同比下降1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申报司法救助案件71件,发放救助金230.6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2万元。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办理;全面推行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1万件(次);拓宽参与诉讼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开展“法院+邮政”集约送达综合服务模式,玉溪中院成立全省法院首家法邮合作实质化运行集约送达中心,初步实现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法律文书的集约高效送达。大力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加强类型化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探索推进“法院+保调委”“法院+工会”矛盾纠纷调处方式;推动多元解纷服务力量向基层、社会、重点行业领域延伸,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第三方调解室30个、特邀调解组织76个,在册调解员307名,调撤各类案件11216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坚持向改革找出路、向管理要效率,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类案不同判”问题,探索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共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统一法律适用新模式。玉溪中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的工作意见》,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指导和批案办理作出具体要求,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促进公正和效率双提升。建立“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团队、人民法庭化解案件17140件,占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的72.51%。坚决落实“以案定员”改革要求,从管理模式上打破原有的业务庭室壁垒,玉溪中院按业务类别组建审判、执行团队6个,对团队收结案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扭转长期以来审判部门之间和法官之间工作任务轻重悬殊、忙闲不均的“失衡”局面。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提升法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将528件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优化法庭布局,确定盘溪法庭、漠沙法庭为“玉溪市特色人民法庭”,在元江甘庄设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覆盖中院、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院专网,构建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玉溪中院自主研发“法微”App辅助全市法院线上移动处理司法政务工作,排期开庭、请假报备、远程提讯等业务用时节约了70%以上;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进诉讼案件数据“上云”工作,积极探索以本地机房为核心,以华为云、联通云、移动云为拓展的法院数据备份存储模式,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等融媒体平台刊发推广。坚持从细节着眼的“微创新”工作理念,自主创新研发的智能签到刷卡等3个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统筹推进法院智慧警务建设,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玉溪市两级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玉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玉溪中院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省高院组织驻滇35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玉溪市两级法院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玉溪中院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件。认真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玉溪中院办理检察建议21件,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0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落实律师调查令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965件。认真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公开裁判文书13546篇,直播庭审5947场次。
以“玉溪法院之变”助推“玉溪之变”
“2022年,玉溪全市法院先后有9个集体和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其中柴继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峨山县人民法院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江川区人民法院被评为‘云南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王进告诉记者,2023年,玉溪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努力确保政治忠诚更加坚定;用高度的法治自觉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努力确保护航发展更加有力;用高度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确保司法公信力更加彰显;用高度的斗争自觉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确保作风素质更加过硬;用高度的团结自觉凝聚力量推进发展,努力确保发展动能更加强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玉溪法院之变”助推“玉溪之变”,为推动新时代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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