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出台《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蓉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采取奖励硕士研究生、全面放宽落户限制、每年安排2000套保障性住房等措施,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蓉就业创业。
吸引人们来蓉工作。
对纳入福州市“千人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博士生,落地后奖励30万元,分三年等额发放。
国内“双一流”高校、海外名校、国家科研机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福州企业工作,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
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免费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来榕任教。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6年服务期内(含1年试用期)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
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限,就业创业不限,均可在福州落户。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引导高校毕业生落户滨海新城。
福州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现代都市与古韵坊交相辉映。图为三坊七巷景区。
增加住房的安全性。
符合《福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可申请租赁补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d类保障对象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c类保障对象:在福州市四区缴费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福州市地市级以上或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d类保障对象:不符合A、B、C条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一)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2)落户福州四区满一年。
2020年至2023年,每年为C类保障对象提供不少于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其中,I类(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按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
增加就业机会
全年动员组织在蓉企事业单位推出12万余个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国企岗位不少于1000个,新R&D机构、众创空 rooms、孵化器岗位不少于1000个。
在教育和医疗卫生岗位招聘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市事业单位安排不少于4000个岗位(含就业岗位)。
全市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含劳务派遣和特岗用工)不少于2000个,各级政府购买的岗位不少于50%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受工资总额或绩效总额限制的市(县、区)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产生的工资总额增量,可不纳入当年工资总额增量的控制范围。
东湖边,福州滨海新城优雅。
扩大基层就业
加大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基层项目招聘力度,今年计划招聘160名高校毕业生。
2020年至2023年,将晋安、长乐、福清三市纳入“三支一扶”计划的招聘范围。每年招聘80名高校毕业生到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晋安、长乐、福清等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为期两年。
承担基层服务项目招聘任务的县(市)、区,在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拿出不低于30%的岗位招聘过期人员,采取特殊岗位或特殊招聘方式招聘过期人员。
扩大缓刑的范围
实施青年就业实习计划,吸纳人员参加就业实习的单位,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对留用人员满三个月(含)且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实际人数(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和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补贴。
受疫情影响,见习人员暂时停薪,见习单位补贴期限相应延长。
今年开始,单位可以为学员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单位缴纳。
鼓励入伍
福州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参军。大学生参军可享受一次性奖励。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2万元、1.5万元。
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要留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从福州市招收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受理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城乡低保家庭等五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对毕业后2年内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
创造一个方便的访问环境
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只需提交《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不需要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福州金山工业园区平面图。
加大风险投资支持力度
高校(含技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10万元以下试行取消反担保。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给予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继续开展“扎根蓉城”100个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对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当年税费。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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