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返贫致贫现象,林口县坚持从长效机制上预防和解决监测帮扶问题,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应对机制,对容易返贫、突发严重困难的贫困户采取“四个坚持”,建立长效监测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一是坚持早发现早干预,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根据黑龙江省反贫困监测范围的调整,林口县对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采取农民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调查、部门筛查预警的方式,围绕收入常态化、饮水和住房安全开展监测识别,实现对监测对象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一)根据监测范围,做好应受理的工作。根据黑龙江省确定的监测范围,林口县以农村家庭为单位,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贫户、因病致因意外等刚性支出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其收支情况、“两忧三保”和饮水安全情况。坚持实行“一键申报”APP政策,农民可以用手机申报,经乡镇核实后,及时纳入监控帮扶。
(二)采取“三级”联动,做到不漏一人。我县采取“三级”联动常态化机制开展动态监测帮扶,县、镇、村“三级”帮扶人员组织实时监测排查,建立三位一体网络格式排查,农村户籍人口不漏一人排查,建立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贫困,巩固脱贫成效。
(三)实行信息共享,实现无缝对接。按照“部门筛选、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落实”的操作流程,推进行业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农业农村部门、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住建部门、水利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人社部门、民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履行筛查预警职责。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共享和比对。核实后,将启动风险的识别程序,并纳入援助,纳入消除风险的预警信息。
二是坚持早帮扶早淘汰,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坚持把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作为根本措施,落实增收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群众收入快速增长。
(a)坚持要有人帮忙。林口县坚持县、镇、村三级帮扶责任人制度,对所有贫困户、监测户进行结对帮扶,确保每户有3个帮扶人,帮扶期至2025年,确保巩固期有人帮扶、有人管理。原则是每个季度至少帮人走访帮扶两次。
(2)坚持有效帮助。按照“补缺”的原则,针对贫困户和监测户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2022年实施定向帮扶措施1415项,平均2.6户,避免返贫致贫现象。
(3)坚持产业帮扶。林口县继续强化产业支撑。一是推进特色经济。鹅、中草药、小浆果、土豆等。是林口县水产养殖的特色品种。在扶贫整合过程中得到充分推广和全面铺开,形成了长短结合的扶贫整合模式,增收成效显著,实现了户均增收1500元。二是发展庭院经济。大力发展平北、茅苍术、鹅等短平快庭院经济。三是加强电站管理。完善了光伏电站的管理、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制度。2018年,林口县建成7座光伏电站和201座屋顶电站。自纳入国家电网以来,2019年和2020年家庭平均收入增加了1500元,2021 -2022年增加了2000元。
(4)坚持就业援助。以增加工资性收入为重点,树立林口劳务品牌,采取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措施,2022年实现410人脱贫转移或就地就业,比2021年增加6人。
(五)坚持财政帮扶。我们稳步进行财政援助和升级。一是完成了小额贷款扶贫工作。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以来,林口县348户农户共发放小额贷款619笔,金额1932.66万元,贷款余额276.31万元。二是完成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工作。2022年,共有1043人参加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意外伤害保险”,32人进行理赔,理赔金额1.6万元。三是推广阳光农业保险。阳光农业保险是对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加大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的保障措施。2022年,65户农民参加种植保险,13户农民参加养殖保险。
林口县通过产业、就业、庭院经济、资金帮扶等措施,帮助贫困人口和帮扶对象实现稳定增收。2022年,林口县贫困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0942元,比去年增加1005元,增长10.1%,高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3个百分点,实现了“两个以上”增收目标。
第三,坚持责任落实,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一)落实县乡主体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振兴乡村,调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机制。2022年,林口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共召开15次,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通知》等14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体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动态监测帮扶防贫、农村供水保障、政策扶持等10余个配套文件,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化解返贫风险。
(三)落实驻村结对帮扶责任。对7个贫困村、8个乡村振兴重点村、1个红色教育村,选派16个驻村工作队48人,实现驻村定点帮扶全覆盖。驻村工作队干部参与反贫困回报动态监测和集中调查、收入核算、疫情防控等各项村级工作,领导基层组织建设,宣传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规划特色产业,协调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问题。
四、坚持监督检查,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林口县将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应用作用,推动镇、行业部门实施成果巩固、拓展、分离。
(一)加强平时监管。根据平时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林口县采取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巩固扩大扶贫成果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取消编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巩固成果真实可靠。
(2)加强绩效考核。围绕巩固扩大扶贫成果、有效对接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林口县每年年底对辖区内11个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级年终考核指标,并形成专项公报。
(3)突出成果应用。注重考核的正向激励功能,通过考核鼓励和帮助单位开展常态化帮扶,灵活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注重问题整改,避免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大规模返贫。(黑龙江林口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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