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姜通讯员朱会杰翁艳萍
想必很多人都有过冲动消费的经历。因此,“明智消费”的劝诫总是没完没了。
理性消费当然是对的,尤其是面对一些价格不菲的商品。
在杭州生活多年的老李,最近消费时有些冲动,但这次,他买的货是一套房子。
老子是河南人,现在我们三个人都住在杭州。来杭州多年,老李一直想给老婆孩子一个稳定的属于自己的家,买房成了他多年的夙愿。
努力工作有了一点积蓄后,老李在杭州四处打听合适的房子,但是价格太难了。前不久,一个中介向老李推荐了海盐县西塘桥街的房子。听说这个地方离杭州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房价便宜,单价才一万多一平米。
老李一听,似乎不错!
于是,5月23日下午,老李跟着中介去看了房子,对房子很满意。当天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7万元定金,并与售楼部约定3日内支付首付款。
买了房子后,老李心情愉快。回国后,他和家人凑了28万多元。5月26日下午,他再次来到小区交首付,四处走动。
因为房子买的比较匆忙,老李交钱后才知道贷款的事情,在沟通过程中售楼部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仔细咨询。详细了解后,他发现事情和自己的预期不一样,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周全。他越想越觉得不舒服。老李开始怀疑售楼部的工作人员故意误导自己,想要退房。
5月27日,经过一天的挣扎,老李决定找房地产公司“算账”,第三次来到西塘桥街道。老李找到给自己介绍楼盘的业务员,让他自己去退房。
但售楼人员表示,合同已经签了,如果买家因为个人原因要求退房,需要支付房款10%的违约金。老李认为罚款太贵,决定重新考虑。
下午五点左右,老李经过一番考虑决定退房,再次找到售楼处。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老李,他们经理已经下班了,他们无权处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天渐渐黑了,但退房的事还是悬而未决。老李认为工作人员敷衍了事,想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强制。
5月27日17时49分,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有人在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某在建小区跳楼。西塘学院教导员和警察陆立即赶到现场。我看到一个人在九楼的脚手架上爬,非常危险。他很激动,一直喊:“我要退房,要不不还我就跳……”
没错,就是老李喊着要跳楼。当天下午,老李来到还在施工的工地,顺着脚手架爬到九楼,自己报了警。
周小波立即爬上九楼,安抚老李的情绪,并继续与他交谈。
“你买房是为了让老婆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说明你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是你跳下去,他们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人”,“你跳下去,你的问题解决不了,钱也拿不回来”,“你先下来,我们慢慢想办法”...周小波根据他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开始劝说他。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启蒙,
周小波见老李被说服了,立即伸出手让他从刑台上回来。但老李在脚手架上呆的时间太长,腿脚无力,动弹不得。周小波立即请求巡逻特警队成员和消防队成员的帮助。在大家齐心协力齐心协力下,老李终于被扳倒了。
最后,在民警的调节下,老李再次与售楼部工作人员协商,老李拿回了首付,并退房。但因老李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遇到什么困难,要理智。如果你不能用极端的方法解决问题,你会制造更大的问题。最后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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