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据官网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通知》,职工家庭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实施范围调整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购买普通自住房。
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日期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1月1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此前,杭州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有所调整。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11月11日报道,杭州某银行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紧急通知》,其中调整了杭州市首套房贷款认定条件、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这一消息得到了杭州多家银行工作人员的证实。根据通知,杭州首套房确定首付三成的条件由“认房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即在杭州无房但有房贷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购房人,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此外,贷款购买两套住房的购房者,最低首付比例由之前的60%调整为40%。
其中,首套房贷利率最低调整幅度为4.15%,二套房贷利率最低调整幅度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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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杭州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杭州公积金贷款次数规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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