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诉的王彪、姚宝殿、应松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彪、姚宝殿、应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假诉讼罪。判处王彪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姚宝殿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十三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于龙田、金鑫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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