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文安县人社局首次出台《廊坊市网络创业认定暂行办法》,全县通过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作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的有效凭证之一,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退役军人进行网上创业的认定和核实,但不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网上创业兼职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冀办发〔2014〕16号文件规定,在网店注册地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首次被认定为网络创业者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冀办发〔2014〕16号文件规定,到网店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5000元。
网络创业认定申请人只需登录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文安县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持《认定申请表》、学历证书和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标注“网络创业认定”字样,并注明网店名称和认定时间。
网络创业认证有效期为一年,认证超过一年的,申请人提出享受相关政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认证标准对申请人的网店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审核时间。未经审核,无效。(通讯员陈志中、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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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网上创业就业认定正明,文安县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0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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