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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年前一笔假贷款,上了征信黑名单!河南一男子把农行告上法院,判决来了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董先生买车想贷款,却被银行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贷款。董先生去了征信中心,发现20多年前在家乡的一家银行用假名贷了一笔款,至今未还...董先生将家乡的银行告上了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案件详情。

一笔不知名的贷款,20多年未还。

董先生是河南省罗山县八宝村村民,常年在深圳做生意。今年4月,董先生向深圳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汽车,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随后,董先生去银行申请车贷,却被银行告知因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惊讶之余,董先生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深圳分中心查询发现,2000年9月,他名下有一笔农行罗山县支行的3000元贷款,一直未还,变成了坏账。董先生赶回老家,找农行罗山县支行工作人员了解原因。原来,这3000元贷款是八宝村委会用他的身份证借的扶贫贷款。这笔借款计入村集体账户,借口是合同签字不是董先生写的。

农业银行罗山县支行工作人员告诉法庭,2000年9月,八宝村委会根据扶贫政策,以村民名义申请扶贫贷款,用于种植板栗和银杏,然后发放给村民。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是合法的。为向董先生催收还款,2012年、2014年,农行罗山县支行还在《河南法制报》刊登了公告。

董要求农行罗山县支行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书面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

法院:银行未审查贷款人身份。

罗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应当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数据库报送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的信息。中国农业银行罗山县支行在发放贷款时未审查贷款人身份及相关材料,导致他人冒用原告身份获得贷款审批,后填报不实征信报告,导致银行征信系统中出现冒用董先生名义的贷款逾期不还不良记录,侵害了董先生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中国农业银行罗山县支行存在过错,董先生为消除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来回奔波,耽误了工作,身心健康也受到一定影响,故支持了董先生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诉讼请求。

但因农行罗山县支行的行为未对董先生造成负面影响,故法院不予支持董先生要求农行罗山县支行赔礼道歉的请求。

最后,法院判决中国农业银行罗山县支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消除董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董先生各项损失共计6035元。

假贷款案件频发。

事实上,近年来莫名其妙的冒名贷款案件屡有发生。

从判决文书的判断中可以看出,2020年,段先生也是因为需要买车,无法办理车贷,被银行告知征信有不良记录。段先生查询征信系统发现,2008年和2016年,他在河南省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被冒用贷款。因为2016年贷款未还,段先生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也被周围人认为是“老赖”。

和段先生一样,在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被虚假贷款的受害者也不少。经法院查明,这些人的借款材料上的签名并非自己所写。最终,法院判决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消除受害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据广州日报报道,今年,广州的王女士被银行告上法庭。银行方面称,王女士在该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申请了一万多元的贷款,但在第一个还款日就逾期了。法院查明,王女士身份证丢失,被用作贷款。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放贷审查不严造成的法律后果。

中国基金报见习记者白大昌

专栏主编:张武文字编辑:李林蔚题图来源:上官图编辑:邵静

来源:作者:中国基金报白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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