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每个公民诉讼的权利。
但是法庭是庄严而神圣的。
亵渎和欺诈是不允许的。
我不能容忍半个谎言。
然而,总有人不相信
最近有人出了个馊主意。
捏造事实
在法庭上撒谎。
他终于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了代价。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的任某、王某和几个朋友曾在某金融机构做联保贷款。后来王的资金出现了问题。任某以担保人的身份为王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后来任某一直追着王某要钱。不过任也知道王确实没钱,就动了歪脑筋,把目光锁定在王的哥哥身上...
任某拿着王某兄妹签字的借条,来到泰来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兄妹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按照规定将诉讼文书送达王的哥哥、嫂子,但开庭当天,王的哥哥、嫂子未参加诉讼,也未说明正当理由。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处他们偿还任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6.8万元。判决生效后,任向泰来县法院申请执行。
王的哥哥接到执行通知时很吃惊,说他没有向任借过钱。情况会向法院和检察院反映。任精心编造的谎言终于泄露了。
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任打着给王办事的幌子,需要亲戚的签名来骗取王的哥哥和嫂子,他们签了一张空白纸。事后,任在这张空白纸上写着,他们向他借了10万元!任拿着这张假借条,捏造事实,谎称王某的哥哥、嫂子因家庭生活和种地需要向其借款,并起诉要求其偿还本息。王的兄弟当时拒绝参加审判。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才反应过来,立即联系王。两兄弟联系后,把事情搞清楚了,立即向法院和检察院反映情况。
法院和检察院在与司法局联合召开的虚假诉讼案件座谈会上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发现涉嫌虚假诉讼,于是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眼看事情就要曝光,任某急忙撤回执行申请,但为时已晚。他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
泰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任虚假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任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任很后悔,说自己是鬼迷心窍,一时糊涂。他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敬畏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逃避法定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伙同他人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不仅扰乱了司法秩序。
损害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
也不管是对当事人还是外人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灰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导致社会不诚信和道德滑坡
请以此为戒。
在诉讼中遵守
诚信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益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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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伪造借条案例,伪造假借条恶意诉讼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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