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
相关政策?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确保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那么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出台了哪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支持?跟沈学习吧~
优惠政策内容
1.增值税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印花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保单条款的解释
1.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上一年度通过监管部门“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18年通过考核的机构名单以2018年上半年“两增两控”目标为准),以及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2.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指标条件说明:总资产和从业人员指标根据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由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足12个自然月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在期间的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在的月数×12。
3.小额信贷
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无授信额度的,指单户借款合同金额、贷款余额低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
税收计算方法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150%(含)的利率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笔小额贷款利息收入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牌价150%的,按现行政策征收增值税。
(二)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高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牌价150%(含)计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增值税。
注:金融机构可根据会计年度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作为当年免税申请方式。一旦选定,就不能在该会计年度进行更改。
优先享受模式
金融机构应留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特殊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国有农用地租赁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号公告),自2019年8月20日起,财税〔2018〕91号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政治
计划
依赖
根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租赁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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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哪些":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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