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坏账损失适用“备抵法”。2019年,a M公司应收账款1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2020年,M公司宣告破产,A公司申报债权后追回50万元。会计和税务怎么处理?
分析:M公司已经破产,发生的坏账损失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可以税前扣除。
一、2020年会计处理:
借:银行50万。
坏账准备金30万
营业外支出:20万元
贷款:应收账款100万。
影响会计利润20万元。
二。2020年所得税处理:
应收账款100万,收回50万,实际损失50万,影响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
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额是50-20 = 30万元,少缴税30万元。
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二行填写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税法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留存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数据备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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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备抵法”发生的坏账的会计与税处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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