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51社会保障网络
你有没有梦想过拥有自己的公司,资产上亿,员工上千?
你还梦想着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却什么都不做就能轻松拿到钱吗?
嘿!别跟我说,如果真有这种事,那叫“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可是风险大到你受不了!
真实案例
在A公司做保安期间,张认识了老板王,并成了朋友。一位天王找到张,说他要成立一家新公司做法人代表。张不用参与任何公司运作,每月给他1000元的工资。(这样的好事?不会是坑吧?)
张忍不住变脸,于是就答应了王的请求。此后,张某登记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管理由王实际控制。
不久,C银行起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B公司对一年前的一笔金融借款100万元承担还款责任,张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张某已签订连带还款保证书,法院判决张某对该100万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这真的有点尴尬!
拿着1000块钱去冒100万的风险,谁也受不了!
做名义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一、民事责任风险
(1)法定代表人需要赔偿公司因经营失误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虚构出资、逃避出资、隐匿或者转移资产,或者未经清算而处分财产的,名义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行政和刑事责任风险
(一)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法人责任外,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三)逃废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即在民事责任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法律责任,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法律规定的违法责任。
(2)其他共同刑事责任“名义法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名义法定代表人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虽然“名义法人”没有直接参与,但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而不制止、不放过。
常见的犯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贷款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三,其他责任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超范围消费、不得乘坐飞机、办理银行贷款、限制使用信用卡等。
(2)对自创公司的影响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自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注意:
“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风险”的承诺或约定无效!
即使名义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类似于“名义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相应责任”的免责协议,该协议也只在双方内部有效,对外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也就是法定的,根据法律效力高于约定的原则,免责约定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也就是对外无效。
说了这么多风险,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我们作为“名义上”的法人代表,还是要谨慎再谨慎。在还没轮到分红但是责任摆在前面的时候,我们不能当这样的法人代表!
说白了,90%让你当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就是想让你当个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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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你必须得知道!,法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7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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